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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似无情(中)
 蓝斯诺让两个骑士让了两匹马出来,火云神和怒海剑圣各乘一骑,蓝斯诺则带着两个儿子。雷云儿身上的伤蓝斯诺命人草草裹了,又令几个骑士剥下死骆驼的皮,以四个被火云神师徒二人杀掉的圣骑士的武器为支架做了一张简易担架,弄两条长索绑住担架,长索的另一头则系在两名骑士的马上。昏的雷云儿被绑到担架上,乘起了简易雪橇。沙漠里没有石头,加上积雪又厚,倒不怕雷云儿被划伤。

 一行人在蓝斯诺的带领下风驰电闪般朝着克兰沙堡方向冲去,以火云神和怒海剑圣的实力,要以斗气灌注马身,令马蹄不陷入雪沙之中,还能飞快奔行实是轻而易举,倒是蓝斯诺手下的二十名骑士,居然个个也能办到。火云神一看便知,这二十人最差的也是上位黄金骑士水平。

 克兰沙堡位于南峦沙漠中心地带,本来是在一大块绿洲之上建立起来的一个大城镇,作为沙漠商旅的中转站,一度非常繁荣。但随着土地沙化渐渐严重,绿洲面积逐年缩小,别的地方又新开辟了一条更好的商道,沙堡渐渐变得荒芜起来。西俄帝国曾在此派重兵驻守,防范沙漠马贼的劫掠,当沙堡衰败下去以后,西俄帝国也转移了防范重点,将大部分兵力走,只留十多个老弱残兵作象征地守卫。蓝斯诺的盗贼团到了之后,老实不客气地将这十多个弱兵全部干掉,接收了克兰沙堡的控制权。

 沙堡内现在还有七百多户人家,合计三千多人,多是一些牧民和矿工,也有少数做生意的,蓝斯诺接收沙堡之初,令这些沙漠居民惊慌了一阵子,以为他们和普通的沙漠马贼一样,所过之处血成河,财物劫掠一空。他们哪里知道蓝斯诺常年在火云帝国做大生意,早已富得油,对这些小老百姓的财物哪里看得上眼。蓝斯诺的盗贼团到了此处不但不扰民,反而不时地拿出财物救济一下堡中的困难户,渐渐地改变了对蓝斯诺的看法,所有的人也就认同了蓝斯诺的统治地位,人们见了他还恭敬地叫上一声蓝大人。

 蓝斯诺领着众人驰进克兰沙堡,踏着沙堡泥泞的大街,来到了一栋外表看上去很是威武的大宅前。这是以前西俄驻克兰沙堡的卫戍长的别墅,卫戍长大刮地皮,过往商客都得在他面前刮下一层油来,这别墅就是卫戍长用搜刮得来的钱建造的,别墅旁的正经的卫戍府办公楼反没这般气派,看上去就像繁华都市里的公共厕所。后来驻军撤走,卫戍长带走了值钱物事,空房子只派了几个下人打理,好歹也算一处房产,只是没人肯买罢了。蓝斯诺来了以后,吓了两吓,那几个看房子的下人就让出房子跑了,蓝斯诺没花一分钱就成了这大宅的主人。宅子大是大了,可惜只是个空架子,除了一些笨重的家具和贴墙的墙纸,别的什么都没有了。蓝斯诺也不嫌弃,他窜作案,过的是刀头上血劫匪日子,一年之中倒有一半睡在山野之间,有个大宅子安置兄弟,遮风挡雨也就心满意足了。

 门口的卫兵看到蓝斯诺回来,恭敬地行了一礼,一双眼睛好奇地在火云神、怒海剑圣和两个孩子身上打量,倒没发现后面简易担架上拖着的雷云儿,若是看见了,这家伙少不得又要想蓝斯诺这次出去是抢了个寨夫人回来了。

 听到外面的喧闹,二十多个凶神恶煞般的汉子自屋里了出来。看着那二十多个汉子走路时的样子,听着他们细密的呼吸声,火云神和怒海剑圣发现这二十多人也都是高手,均想蓝斯诺这几年盗贼做得有滋有味,这么多高手也亏他网罗得来。要是人多了的话,怕是可以组建一支足以与红魔骑士团抗衡的强大军团了。

 蓝斯诺等人下了马背,几个打杂的下人把马牵回马房了,蓝斯诺与屋里出来的汉子们打了个招呼,将火云神等人介绍给他们,众人一听这红发男子竟是蓝斯诺的老师,当今大陆最强的剑圣火云神,而那蓝发男子也是大陆排名第二的怒海剑圣(之所以排名第二,是因为另两个已然死掉,大陆上只剩三个知名剑圣,最后一个剑圣孤掌难鸣,自然不敢和怒海剑圣争排名了),不由大感兴奋。他们早知头领已达剑圣境界,现在又来两个剑圣,同时看到三个剑圣的机会可不常有,一生之中有这么一次已是天大的幸运。至于头领的两个儿子和那个绝美女的俘虏,倒没人去关注了。

 蓝斯诺要给老师和师兄接风洗尘,命人去安排酒席,接着安排了一间干净一点的房间,换了干净的单被褥给雷云儿住下,又让盗贼团里最通医术的一人给俘虏治疗剑伤,盗贼们常年抢劫,自然经常遇险受伤,因此擅长医术的人倒也不少。只是这些汉子脚惯了,蓝斯诺在一旁看着那最通医术的兄弟一双熊掌般的大手在雷云儿伤口上不住蹂躏,心里倒替雷云儿叫起了痛。那治伤的兄弟虽然惊诧于雷云儿的美,治伤时极想趁机大占便宜,但蓝斯诺在一旁虎视眈眈,他也不敢下手,大头领难得带一回女人回来,还是不要触他的霉头了。

 治完了伤,看着雷云儿的脸色稍稍好了些,蓝斯诺便和那兄弟出去了,唤了一个比较细心的杂役守在门口,吩咐他好好照顾房里的病人。

 这里的杂役一般都是从镇上请来的,蓝斯诺的工钱给得高,镇民们倒也乐意来帮忙。只是蓝斯诺这一伙全是凶神恶煞般的亡命之徒,敢来帮忙的只有男,妇女一个都没有,倒是一大缺憾了,否则换个妇女照顾雷云儿就方便多了。

 蓝斯诺来到大厅,大厅里正热闹得紧,众兄弟正坐在铺着羊毯的地面上,围着火云神和怒海剑圣吃喝得畅,沙漠里没什么好东西,吃的基本上都是类,喝的也是自酿的劣质烧酒,现烤现吃,酒现温现喝,众兄弟都是直子,最好大块吃大碗喝酒,吃不用刀叉,喝酒不用杯子。火云神本来极重品位,但入乡随俗,架不住众兄弟的热情,也变得如年轻时一般豪情万丈,狂吃豪饮起来。怒海剑圣虽然身负水属的斗气,但情却是火热,和这帮豪的亡命之徒甚是投契,一来二去的马上成了好朋友。只是苦了炎月和沧月两兄弟,两个孩子还属儿童,为老不尊的火云神却着二人喝那呛死人的烧酒,一口酒灌下去,立刻将两兄弟呛得大咳起来,小脸都涨得通红。

 蓝斯诺一到大厅,大嚷着“同喝同喝”坐到火云神身旁,抱起一坛酒和火云神、怒海剑圣以及众兄弟对碰起来。炎月和沧月见了老子这般豪样子,大翻白眼,心说老爸当年文质彬彬,温文尔雅,文采风,硬是被这般氓带坏了。两兄弟虽然天资聪慧,生下来便可说话记事,但父亲的过去倒没亲眼见识过,这些形容词都是火云神吹嘘缅怀起自己的徒儿时对两人说起的,当然,火云神教不避嫌,连蓝斯诺年轻时好的往事也一并说了出去,让那兄弟对父亲既佩服又鄙视。他们现在想老爸被人带坏,却不曾想自己也被师公这神灌输了不知多少世所不容的恶思想。火云神教育两兄弟的思路是这样的:既然都说两个小东西是魔种,是恶魔,那么就把他们往坏里教,反正老子是神,不在乎带出两个恶魔徒孙。火云神却不知道,他这一新颖的颇具创新思维的教育方式,几乎影响了两兄弟一生。

 喝着酒,吃着,师徒三人述起别后遭遇,自有一番感慨。

 当年蓝斯诺放过雷云儿,孤身亡命天涯,他见天空中儿子们的两颗本命魔星依然闪耀,知道两个儿子已经逃出红魔神的狙杀,便放下心来,一心与火云帝国作对,闯出“疤面煞星”这天大的名头,惹得火云帝国三省混乱,圣罗兰堡外商客人心惶惶,不但杀人无数,也给火云帝国的商贸造成了不大不小的影响。蓝斯诺凭着强横的实力,亡命徒的勇气,渐渐吸引了黑道上众多喜欢刺的亡命徒,追随他亡命天涯,渐渐地“疤面煞星盗贼团”竟成了火云帝国排名第一的强盗团伙,颇令火云官方头痛。追杀的队伍来了一批又一批,却没有一个能擒杀蓝斯诺,有的甚至连他和他的团队的踪影都找不到。唯有一个人,整整追了他七年,有好多次他险些被那人追到,但到头来还是只留给那个一个背影。

 那人自然是雷云儿了。雷云儿自异人城市与蓝斯诺一别之后,回火云帝国休养一段时间,便不顾父皇的反对,带着比特等四个对她死忠的宫廷骑士踏上了追杀蓝斯诺的征程。在“疤面煞星”的名头第一次叫响之后,雷云儿便本能地感觉到那疤面煞星就是蓝斯诺,她实在忘不了蓝斯诺脸上那一道狰狞的刀疤。一连七年,她都在追踪蓝斯诺的足迹,甚至给自己的化名也叫做“洛丝”只是蓝斯诺太过狡猾,每次抢劫都是行动如风,事后不留任何痕迹,而且犯案地点不一,四处窜作案,让追踪他的雷云儿吃足了苦头。好多次雷云儿查到线索,带着人风急火燎地赶到劫案现场,看到的却只是远处那熟悉的伟岸背影。七年过去,雷云儿人生之中本应最美丽的青春却大半耗在了马背上、山野中,柔的手掌上已满是缰绳马鞭磨出来的厚茧,绝美的脸上也渐渐多了沧桑与风尘,然而她却从未放弃。这次她终于打听到逃出火云帝国的疤面煞星盗贼团在西俄国境内的克兰沙堡附近的消息,便不辞辛苦,越境追杀至此,没想到被同样寻找蓝斯诺的火云神等人撞了个正着,不敌被擒。

 而火云神和怒海剑圣则在七年前自异人城市出后便隐居山野,小心带大两个孩子。他们本以为蓝斯诺早已死在红魔神辣手之下,而当异人城市剧爆之后,他们相信红魔神也已为城市陪葬,天下间虽然再没人能伤得了火云神和怒海剑圣,但与一整个国家对抗,又带着两个孩子终究不便,两人便在隐居处踅伏了七年。他们隐居的地方与世隔绝,消息封闭,根本不知道大陆上出了“疤面煞星”这号人物,要是早知的话,他们肯定一早就带着两个孩子来找蓝斯诺了。火云神隐居得久了,静极思动,心想七年时间已过,事情应该稍许平静,便带着易容改扮过后的徒儿徒孙出山探听情况,了解大陆形势。一出山便听说了疤面煞星这骇人的名号,火云神和怒海剑圣根据传说中疤面煞星劫掠的对象、范围及行事的风格,加上那一道长疤的明显特征,推测出此人极有可能是蓝斯诺,于是四处打探疤面煞星的消息,也得到了蓝斯诺在克兰沙堡这一消息,当即带着徒儿徒孙赶了过来。  m.sHanZ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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