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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曹操的情书和孙权的妹妹
 几天以后,曹决定给小乔写一封情书。

 也许很多人认为写情书是一件比较老土的事情,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很多时候,情书还是有一些作用的。特别是那些脸皮比较薄的人士,见了姑娘就脸红腿软浑身无力,话都说不出来,打电话都会犯后天结巴综合症。这种人泡妞惟一的希望就是写写情书,至少写情书的时候可以麻无,要是你连写情书都不好意思麻,还不如出门去随便找棵树一头撞死得了,活着纯粹是糟蹋粮食。

 但是曹一向都是那种脸皮超厚的人,而且非常强韧,那张脸切下来包在咱国家坦克上面那就无敌了,老美的贫铀穿甲弹打过来连个豁口都崩不出来,亏得是他的脸盘还不够大,要不然非被某领导扒了去做防弹衣不可。所以曹写情书绝对不是为了麻,只是为了表现一种姿态,让大家都知道他在追小乔。也有人称这种姿态为落定,意思是你看我已经在追这个女孩了,没事儿不要跟我抢。这种办法对很多人都很管用,可以淘汰相当一部分自信心不够强的对手,但是并不是对所有人都有效。

 理工大喜欢小乔的多了,特别近几年来理工大风水不好美女连年歉收,所以小乔这么漂亮的姑娘一进校门就被大家盯上了,纷纷打听这小姑娘是哪个系哪个班的(这叫目标定位),什么地方人(攀老乡永远是泡妞捷径),有没有男朋友(估算投资风险)。

 这些人里面有些是明目张胆的,例如曹。有些是默默奉献,例如司马懿。还有一些完全是凑热闹,例如黄盖。当然还有其他很多人,例如司马懿班里面就有好几个人因为她而翻脸的,但是这些人不是我书里的主人公,所以也就懒得费心给他们起名字了,统统以“其他很多人”一笔带过。

 曹的情书很快就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了小乔手里,当然这些“渠道”一般说的就是美女身边那几个上不了台面的恐龙。这种恐龙你几乎能在每个漂亮姑娘身边发现那么几个,她们平除了能衬托美女以外,也就是偶尔传送一下男生情书,顺便一下美女秘密,当然趁机狂宰那是不能少的。这种女生广大男同学基本都是深恶痛绝,但是还不得不笑脸相陪,每次见面都说你这么好要不是小乔我就追你了,把恐龙乐得眉开眼笑,等她一转身立马吐出三斤七两半。

 几天以后,这封信又原路退回到曹的手中,连封口都没有打开,这恐怕是所有写过情书的男生们最大的梦魇了。不过小乔再狠也狠不过曹,不久以后负责给曹送信的恐龙可能感觉他对小乔已经死了心,由于平时被曹恭维得太多,有点痴心妄想,居然也照着样给曹写了一封情书,这封情书通过一个更丑的青蛙传到了曹手里。不同于它的前任,这封情书在电光院至少被100个以上的同学传看过,然后曹打电话给这个可怜的女生,说自己已经心灰意冷准备一心向佛,实际上曹一边在讲电话一边在看黄小说,这厮迟早会遭佛祖的报应的。

 曹失败的消息在全校利用包括体固体气体电场磁场光束甚至人类还没有掌握的信息载体飞快地传播着,而个别嘴比较长的已经把消息传到了孙权耳中,恨得孙权当时就门牙

 曹想破了脑袋都没想出来接近小乔的良策,还好是一个系的,机会总是很多很多。但是孙权还是比较阴险狡诈的,为了避免小乔落入曹的毒手,他开始疯狂地约会小乔,几乎一天一个电话,两天一次约会,根本不给小乔留下红杏出墙的机会。这些举动当然逃不过曹的耳目,于是两个人的竞争进入了白热化。

 没多久,两个人几乎同时从小乔那里得知,学校马上要搞新生院际篮球赛,电光这边就是由小乔负责组织。

 太史慈对孙权的心思毫不关心,有一天孙权突然跑过来给他一身队服,然后说明天下午篮球队训练,你可别跑了。

 “靠,我可不参加什么篮球队!”太史慈顺手就把队服扔了回去。

 “听说这次比赛电光那边是由小乔负责的!”

 孙权一边说一边把队服又扔给了太史慈。

 “关我事,是你泡马子又不是我泡!”

 “小乔组织曹当然会参加了。”

 不到10秒钟队服已经套在了太史慈的身上他一边照镜子一边还不忘了关照孙权:“先说好我可是主力呀,要不然我跟你急!到时候在场上弄死他个***!”

 “一言为定。”

 经管的第一场比赛是和制造打的,太史慈果然作为主力上场,虽然长得人高马大膀大圆,但是篮球这东西不会打就是不会打,几个该进的球没进,自己负责防守的黑脸大汉却成了对方的得分王,还好给自己喝彩的不少,但大多数都是在自己摔倒的时候或者一头撞在栏架上的时候。太史慈一边打一边就在算计着在罚球线上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算了,旁边树一个大碑,上书:此人17罚17不中特立此碑纪念。

 相比之下孙权在场上就抢眼得多,龙腾虎跃左突右进,身材虽然矮小但是很灵活,不但得分多,篮板也抢得凶,颇受观众的

 太史慈球虽然打得不好,但是一直是大家的关注对象,特别是中场休息的时候,大家纷纷去喝水擦汗上厕所,太史慈也有点憋,二话不说,走到球场旁的墙角,扯下头就开始起来。

 球场边的一百多人刚刚还是一片人声鼎沸,突然就安静下来,大家都目瞪口呆地注视着距离十几米开外的这个壮汉正背对着自己撒,一边还一边吹着口哨,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一股水从他的两脚之间蜿蜒漫过,好几只蚂蚁在其间痛苦挣扎。

 等到太史慈完,随随便便地把子整理了一下,就转过身来。他突然发现所有人都静悄悄地注视着自己,有点意外,也很纳闷,他也没想到自己刚刚做的事情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其实这也不怪他,太史慈从小就是这样在农村长大的,对于他来说,所有的农田、野地、小树林,都是他的厕所,所以他一来学校就学会了在树林里面大便。在农村的时候,走在路边,管他有人没人,只要背过身去,就可以随时撒。太史慈还常常因为直接在青苗地里大便,烧死了一些庄稼,被老爸收拾了好几次。

 太史慈的这一泡,一下子就让他在两个学院之间小有名气,但是毕竟不是什么很值得一提的怪癖,需要的话谁都能做到,所以这件事情很快就被大家淡忘了。

 这场比赛虽然经管最终以6分之差输掉了,但是孙权和太史慈都不是很在意。本来嘛!他们是来对付曹的,至于得不得冠军那都是无所谓的事情。

 第二场比赛是对付外语系的,这纯粹是一个娘子军,打个篮球一个年级的男生全在场上了,剩下上百名女生在边上叽叽喳喳地助威。

 对付这种队伍根本不费吹灰之力,跟大厨做菜一样,切了剁了炸了煮了,想怎么吃就怎么做。值得一提的是大家既然都不会打,太史慈的身体优势就逐渐显出来,他可以强行挤入篮下,胳膊一伸就侵犯了所有人的制空权,如果有人贴得太近,股一撅就顶翻了。当然也不排除有人粘得跟牛皮糖一样,用股怎么顶都顶不走,没关系,把胳膊肘沉下来,往后这么一扛,保证对方跑一边哭去了。

 孙权他们宿舍一共出了三个队员,除了孙权和太史慈,鲁肃也被派上去了,因为他的三分投得还不错。陆逊和吕蒙自习去了。黄盖本来不关心这种比赛,但是听说外语系女生漂亮,就跑来热闹。果然他很快就发现外语系的拉拉队里面有好几个一等美女,其中还有今年的新校花貂婵。可惜谁都知道貂婵如今已经是强人吕布的寨夫人了,也就只能在一旁看看过瘾。

 黄盖注意到貂婵身边的那个女孩长得也不错,于是就留了心。但是因为在外语系没什么人,所以黄盖也没想出什么能接近对方的好办法。

 中场休息的时候,经管已经赢了对方20多分,教练看太史慈在场上活蹦跳得很辛苦,想换他下来,但是被拒绝了。能在这么多女生面前脸,千载难逢的机会呀,太史慈当然不会错过。教练也是同年级的同学,属于那种挂名的,也就有点端茶倒水的权力,惹不起太史慈,只好由着他。

 下半场仍然是一边倒的局面,但是太史慈很快就因为满五次犯规被罚了下来,于是黄盖就把貂婵和刚刚看中的那个女孩指给他看,让他的口水犹如滔滔江水一般泛滥得一发不可收拾。但是太史慈泡妞的技巧比他篮球技巧还烂,所以也只能在旁边跟黄盖一起目人家。

 让黄盖和太史慈万万没有想到的情景在比赛结束后发生了,哨声刚刚一响,貂婵身边的那个女孩居然三步两步地冲进了场,然后就很亲热地递给了孙权一瓶矿泉水,趁孙权一边喝一边用巾给他擦汗,比小情人还小情人,然后就更加亲热地挽着孙权奔食堂去了,留下身后的两个大老爷们大眼瞪小眼。

 孙权吃完饭回来,陆逊和吕蒙还没上完自习,鲁肃给大家提水去了。只有黄盖和太史慈一左一右坐在宿舍里,都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黄盖森森地说:“孙权,我说你吃着碗里的还看着锅里的,不好吧!”

 太史慈则直接破口大骂:

 “!脚踩两条船,你真他妈缺德!”

 “你们说什么呢?谁脚踩两条船了?”

 “你还不承认,当我们都是瞎的么,刚刚跟你在一起的那个女孩是谁?老实待!”

 孙权一听就笑了:“哦我还以为你们说什么呢,那是我妹!”

 黄盖看了看太史慈,问他:“这话你信不信?”

 “!当我傻的,不老实,大刑伺候!”

 两分钟后吕蒙和陆逊前脚后脚的进了宿舍,仍然在为一道英语题争论不休,然后他们就看见孙权仰面八叉地躺在上,而太史慈正骑在他身上按住了他的手脚,旁边黄盖一边捏着鼻子一边提着太史慈的一只袜子熏他。

 要知道太史慈的袜子那可不是一般的东西,绝对的神兵利器。谁要是PK的时候把这东西亮出来,连小李飞刀他娘都要跑路。太史慈的那双脚在村子里从小就出了名的臭,无人能近,鞋子一能把一大片的花花草草都给熏黄了。邻居家在门口池子里养王八,每天提着鸟守在边上,就怕这小子把洗脚水倒进去,能熏死一池子的活物。其实这邻居的担心也是多余的,因为太史慈这小子自打生下来就儿没洗过脚。

 当初太史慈来学校报到的时候,是一个人来的。而且家里人想省下汇款的手续费,就把全部学费都让他自己带着。这年头谁都知道火车上净出神偷,别说是现金手表之类的了,需要的话偷你身上的内也没多大难度。所以太史慈就把厚厚的两叠钱全在袜子里面,果然一路平安。到了学校以后,报名的老师无论如何也不收太史慈的钱,那叠钱在20多个小时里浸满了从太史慈脚底板分泌出的体,摸起来粘粘的,据说钱一掏出来整个报名大厅里的人都一个劲儿地犯恶心,怀疑谁把二氧化硫打翻在屋里了。后来太史慈就把钱拿去冶园边上的小湖里泡了泡,晾干了才报的名。而那个小湖里几千条鱼当天晚上全都翻了白肚皮,连水底的泥鳅都窜到岸上玩了一会儿集体自杀。

 进宿舍以后,在大家的监督之下,太史慈总算是能经常泡泡脚,但是整个宿舍里仍然一天到晚都弥漫着一种说不清的味道,第一次进来的人都以为这里开了臭豆腐摊,曾经还有人怀疑过他们杀了人藏在底下,所以这屋里平时几乎就没什么外人来,周围几个宿舍也整关着门,最怕空气流通。

 后来太史慈的袜子终于穿出了,因为袜子从来不洗,汗水混合了空气中的灰尘,于是就越来越厚,等到两边都穿通了,根本分不出应该从哪一边把脚伸进去。袜子已经厚到了足够的程度…他把袜子往上拉一拉,打球的时候当做护膝用,打架的时候当做暗器用,晚上睡觉下来不用挂,直接粘在墙上。后来连粘在墙上都不用了,放在地上,笔直的立在那里。

 现在黄盖提的就是太史慈刚刚下的袜子,充分收了太史慈刚刚在篮球场上挥霍出来的汗水,格外的臭。别说用鼻子闻了,孙权就是用嘴巴呼吸,也能在舌处感受到一股浓浓的腥味。

 陆逊一看就乐了,顺手从抽屉里取出一木头筷子挑起了太史慈的另外一只袜子,也伸到了孙权的脸部上方,两个人感情是拿孙权的脑袋当烧烤炉子了。更让人大骇的是太史慈的这双袜子上仍然在冒着腾腾白气,这股白气不是往上飘的,而是往下沉的!吕蒙就眼睁睁地看着那股白烟一个劲儿地往孙权脸上降落,有点儿像女人往脸上水蒸气护肤的样子。

 “你们干什么呢?这小子怎么了?”陆逊一边在孙权脑袋上方把玩那只袜子一边问黄盖。

 “这家伙居然偷偷在外语系大一泡了个马子,还死不承认,居然说是他妹妹!”

 “他才大一,她妹妹怎么可能读大一,读高一还差不多!”

 旁边吕蒙马上就明白了,他连忙帮孙权解释:“别闹了,他真的在外语系有个妹妹,还是他亲妹妹!”

 几个人当场就愣住了,大概几秒钟以后,黄盖第一个反应过来:“,管他呢,好玩的,继续!”

 “就是,谁要他以前不告诉我们!”

 孙权挣扎了半天,但他那点力气在两百斤的太史慈身下显得微不足道,于是他冲着吕蒙哀号:“救我!快救我!”

 吕蒙想了一下,很爽快地答应他:“好,我来救你!”然后顺手抄起一水笔,冲着孙权的额头就伸了过去。  m.ShaNZ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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