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两个人
第一百一十四章两个人这是一栋红顶白墙的三层花园洋房,房前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地,在栅栏外面的街沿上,间隔几米就立着一棵生长枝叶的梧桐树,即便是在这样清冷的冬天,依然保持着翠绿。
这是从三马路主干上分出来的仙华路,那栋西式洋房的门牌号码是仙华路三十四号,工运小组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就在此举行。
这栋房子的原来主人是一个罗刹国的落魄贵族,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晚期,罗刹国发生了政变,当时的沙皇被推翻,上台的是代表新生资产阶级利益的伊凡大公,许多罗刹贵族在动
之中纷纷掉了脑袋,也有少数人见风头不对,逃离了罗刹国,那个落魄贵族就是其中之一。
当时,那个贵族是在远东,国内发生巨变的时候,他选择的逃亡的地方当然只好是一江之隔的唐国,由于他带了一些财物出来,所以,没有像另外一些逃亡的穷光蛋那样生活在寒冷的唐国东北,而是把落脚地选在了上海,这栋房子就是他那个时候买的。
后来,他得到了自己家族的消息,原来那些亲人也逃脱了新沙皇伊凡的清洗,去到了太平洋彼岸的新世界,为了和亲人汇合,他把这栋房子
价卖给了给许文强工作的原名比尔,现名西恩的法兰西贵族。
虽然,为了急着
手,房子的价钱比起市价来低了许多,不过,也不是比尔可以负担的,最后,这房子还是许文强帮他,他才买了下来,为此预支了半年的工钱。
房子名义上的屋主属于比尔,实际上,许文强要用的话,他也只能乖乖地搬出去。
就像这一次,为了找一个好的会场,需要既安全,又舒适,许文强就把脑筋动到了这栋房子上了。
房子的主人是外国人,巡捕房的巡捕们就算知道这里有什么不对劲,也不敢轻易闯进来,安全基本上能得到保障。由于许文强不想暴
自己和杜月笙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这房子是个不错的选择。
至于舒适
,那只是次要的,不过,这栋房子什么都有,水,电,气,包括电话和暖气都有,并且,房间也不少,就算全部代表住在里面都没有关系,何况,为了安全起见,有一部分代表选择了住旅馆,住在这里的只有几个骨干人员。
这段时间,陆续有代表从全国各地来到这里,何文田住在这栋房子里,负责接待他们,不过,每当一地的代表前来,何文田总要把许文强喊来,与那些代表在会议召开前见一次面。
何文田的用意,许文强非常清楚,他想许文强能在即将成立的新政
里面担任一个重要的职位,在此之前,和那些代表见见面,通通气是非常必要的。所以,不管有多忙有多累,许文强都是随叫随到,不敢有丝毫怠慢。要不是他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他真想和何文田一样,干脆就住进仙华路三十四号算了!
这次,这样急急忙忙地赶来,还不是因为何文田打了电话给他,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最后一批代表终于赶到了,需要他来见一次面,同时,协商一下,会议的组织和进程。
那些代表,许文强全部见过,基本上是些三十来岁的知识份子,其中,也很有一批二十来岁的年轻人。通过观察,这里面有大部分是理论工作者,对于实际工作,基本上都欠缺经验;有一部分年轻人到是勤于实干,但是,大多是些热血青年,在政治上面显得很幼稚,不过,适合于做鼓动和宣传的工作;真正有自己想法,
于实干,对自己有着巨大帮助的人,许文强还没有见到过,希望,这最后一批里面有自己需要的人才。
三长一短的门铃声之后,过了半晌,门开了一个
,
出了何文田戴着黑框眼镜的脸。
许文强朝他微笑着点点头,从那道门
里闪了进去,门嘎然地关上。
大厅的沙发上,原本坐着两个人,现在,他们已经站了起来,面向朝他们走去的许文强,脸上带着礼节
的微笑。
这是许文强和潭萧、潭人凤的第一次见面,当很多年之后,他们已经忘记了第一次见面时的日子,还有许多人帮他们记得,并且变成文字印在无数本书上。
一九二二年,三月一号。
然而,当时的两个当事人并没有觉得这次见面有什么重大的意义,没有什么激动的场面,如刘备请诸葛,文王见太公之类的。
只是普通的一次见面而已,彼此之间留下的印象都不是很深,潭人凤只是对许文强如此年轻就受到何文田的推崇稍觉意外;至于,潭人凤给许文强留下的印象就更少,那就是原来南方人也有个高的,还有就是他的那一腔湖南话有点难懂,不像他的同伴说的一口流利的北方话。
这个时候,从广州来的辜兆明踏上了上海滩的土地,有人来接他们这帮人,当然,不可能是许文强,他并没有把自己到达上海的具体时间告诉许文强。
接他们的是前期到达上海的成员,以及一直停留在上海,负责宣传工作的戴季陶的助手段升。
不错,是段升,宣传工作只是他其中的一个身份,他其实是陈自立在上海的秘密工作小组的组长。
关于许文强不稳的报告就是他起草的,所以,到达上海的第一件事情,辜兆明就是要和他先见面,了解具体的情况。
一行人分成好几批,很快离开了嘈杂的码头,就像大海里溅起的几朵小
花,消失无踪。
夜降了下来,瞬间
噬了大地,然而,这张网并非无所不在,城市点燃的灯火,如同一些不屈的精灵,在夜的包围下闪耀。
在闸北的玫瑰门夜总会门前,这里的霓虹分外骄傲,整个街面闪耀着五彩的光芒,人群来往如织,比起白昼,更是热闹繁嚣。
还没到最热闹的时段,玫瑰门里面已经满座了,在许文强从梦里人生得到的一些夜总会经营的经验帮助下,现在的玫瑰门可不是原来的玫瑰门,在上海滩的名气,已隐隐
了租界里的百乐门一头。
装修和室内的设计,还有舞女的素质,和宣传的力度,这些,玫瑰门统统
过了百乐门一头,上海的那些寻
的公子哥和大老板们,把猎
的战场从百乐门转移到这里来了。
红歌女金玉兰的名声如今在上海滩又红又紫,不再是原来那个小歌星了。
以前的金玉兰,不会想到会有今天吧?那个时候她的名声,虽然响亮,然而和她的歌声有多美丽没有多大的关系,大多还是靠那些大豪客捧出来的,为此,她没有少应酬那些人,说是歌手,和
际花也没有多大的分别。虽然,讨厌那样做,但是,始终没有法子摆
,原来的玫瑰门的主人老金为人如何,她非常清楚,如果拒绝后下场会如何,她同样清楚。
自从这个地方被斧头帮接管之后,就像突然换了一个天地,新来的老板不仅没有强
她出去应酬,并且,若非她自愿,他也不允许别人强来。
也不知道,老板有什么背景,居然真的没人敢来他的场子闹事,黑帮的没有,那很正常,因为现在,斧头帮的名声摆在了那里,除非吃
了撑得,没有人会来这里闹事。然而,上海滩的大亨高官是何其之多,也有人看上了自己,想自己陪他,都被自己拒绝了!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恼羞成怒的家伙,肯定会找上舞厅的老板,用权力威
老板出面,让自己去应酬,这样的情况,金玉兰非常清楚。不过,不知道老板是怎么做到的,居然统统都给她挡了,难道他不怕那些人的报复吗?奇怪的是,还真没有人为这样的事情来报复玫瑰门,这让金玉兰对这个沉默的老板更加好奇了。
金玉兰已经化好了妆,不过,还没有到她登台的时间,她坐在自己的化妆镜前,呆呆地望着镜中的自己出神。
在金玉兰出神的时候,马永贞走进了玫瑰门的大门,在他身后,只跟着铁头。
许文强曾经告诉他,要他多带几个保镖在身边,因为他是斧头帮帮主,名声在外,不像许文强一样,藏在幕后,因此,安全很重要。当许文强这样说的时候,他总是点头称是,只是,转过身,他还是自行其事,对黑帮大佬这个角色,他仍然有点不适应。
在一干人恭敬地
接下,他来到了舞台下空着的那张台前,和铁头坐了下来。不管场内有多拥挤,那张台始终会为他留着,每当这个时候,他也会准时出现,坐在这里。当金玉兰唱完歌,下台之后,他才会离去。
马永贞坐下之后,金玉兰就登台了,和往常一样,她第一眼就扫向了舞台前的那张桌子,和往常一样,她也在那里看到了她想看到的人。
金玉兰喜欢马永贞,这份喜欢在她心中已经埋藏许久了,可以说,当她被绑架的时候,第一次和马永贞见面,这个人的身影就已留在了她的心里。
然而,这是一份无法说出口的感情,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干净的小翠花。阅人无数的自己是配不上他的,只有心地善良,身心都纯洁的女孩才能配上他。所以,金玉兰只能把这份情感深深地藏在心底。
只要,他能天天坐在自己面前,听自己唱歌,她就已经非常
足了,对这个经历沧桑的可怜女孩来说,那就是幸福。
当她站在台上的时候,心中常常
着一种强烈的情感,在这种情况下,她的歌声分外动听,因为,她是在为他歌唱,不管,场中有多少人,她只为他一个人歌唱。
是习惯吧?
有时候,马永贞会问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每当她登台的时候,自己总会准时出现在那里,要是,有一天不出现,就像失去了什么似的,那一天心里都空
的,只有等第二天再次出现时,那种空的感觉才会消失。
肯定是习惯!
因为,她的歌声太动听了,非常动听,就像记忆中妈妈在耳边轻哼的声音。虽然,她们唱的歌完全不一样;虽然,她们的声音其实也不一样;可是,在这两种声音里,他听出了同样的东西,那是一道温暖的溪
,在自己心中
快地
淌的溪
,让他无法舍弃。
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
马永贞移开视线,恍惚之中,他和金玉兰的目光在空中凝住了好几秒,那种感觉在令他痴
的同时,也让他隐隐觉得害怕。
所以,他移开了视线,端起高脚酒杯,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然而,他却躲不开金玉兰的歌声,那歌声如同春日家乡高天上的
云,在一望无际的蓝中自由地飘
。
下一秒种,两人的目光在空中又对上了。
在对方的眼中,恍惚中,他们似乎都看到了自己想看到的景
,然而,两人之间区区几米的距离,却像一道天堑,让两人永远也无法靠近。
“就是她吗?”
离马永贞不远的另一张台上,一个身着一套白色西装,头发涂着发油,梳理得油光水滑的公子哥,手指着台上唱歌的金玉兰,问身边的跟班。
在他这一桌,坐着五个人,除了身边这个满脸媚笑的跟班,还有三个身着身形彪悍的黑衣大汉,那三个人是他的随身保镖。
“是!是!公子觉得怎么样?”
跟班脸上的笑容,还真是灿烂啊!眼睛几乎看不见了,只能在脸上看到一条线。
“还不错!长得够味,身材也火辣,声音也很媚,要是,换一个地方,唱另一种歌,肯定也不错!哈哈!你小子,这次做得不错,有眼光!”
那个公子重重地在跟班肩膀上拍了几下,虽然,被主子这几下拍得很疼,然而,那位跟班老兄的脸色丝毫没有变化,笑意依旧。
“只要公子觉得好就行了,小的再是辛苦也值得了!”
那个公子点点头,目光贪婪地盯着台上的金玉兰,嘴里漫不经心地说道。
“小六,一会就看你的啦!本公子今晚就要他了!”
“是!”那个叫小六的跟班不停地点头,只是,在他低头的一瞬间,他的脸上虽然仍带着笑,那双眼睛却
光四
,哪里有半点小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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