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结缘
(十)
如月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一诺把她带到自已办公室里。
一聊完发现已是天明。
他要送她回学校去。
不想回学校,那些课没意思,我逃掉就是。
她跟他抗议。
他却皱着眉对她道,你必须回去。大学学不到东西?总能学到点的,老师讲得不好,你可以自已去图书馆。哪能这样。
你说我,你自已还不是不爱学习。
她记得他之前跟她讲的故事。
从三年级就开始不做作业,数学课的老师很喜欢,自已做了。老师却对他道,做得不好,字迹太潦草。
当下就觉得很委屈,拿起课本砸在老师面前,怒道,你去问问别的老师,他们的作业我做的吗?我还给你做了。
她把这些事学给他听。
一诺却笑,对她道,你真是。好的不学,学我,我现在还后悔呢。
带着如月去吃饭,李灵已经来上班,在公司大厅碰到她。
李灵站在那里发征,如月正挽着一诺的手,在那里笑着说着。
一诺也是一脸宠爱的笑。
李灵讷讷站在那里,心里有如打翻了五味瓶,思来想去不是滋味。她在他身边三年,为他做了那么多,到最后,却还是输给了一个昨天才认识的女孩。
她的确比她年轻,可是相遇的时间是人可以选择的么?
心中黯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一个劲一个劲的往下沉。
李灵,我送她回学校,公司要是有什么事,你给我打电话。
一诺
代了一下李灵,就带着如月出了公司的门。两个人都没注意到李灵面色苍白。
人走出去好远,李灵还低声应着是。心中发酸苦恼,也有不甘心。她怎么能输呢。
她和张一诺也是有缘的啊。
五年前,她去徐州找老同学,车晚点了,一个人走在徐州市的街头,走到一个安静的巷子口时,被几个开摩托车的围住了,当时就知道出了事,可是只有惊吓尖叫的份,四周黑呼呼的,安静异常,想着只有被**的命。
在危急关头,却是张一诺带着小弟救了她。
一直送她到安全地方,她满怀感激,面前的黑衣男人看上去那么有安全感。女人都喜欢危难时出手相救的英雄。
当时李灵要一诺的联系方式,一诺拒绝了。
不是做好事不留名,实在是刚才那几个欺负她的混混就是他手下的小弟,到了末了,当然不好意思说。
只是没想到,两年后,他来长沙,在白道从零开始,在华联超市做搬运工时,却碰到来华联购物的李灵。
李灵还认得他,在人群中远远的惊喜的叫他,然后大步走过来。
在重逢的那一刻,两年前微微波动的情意如今变成惊涛骇
,让她无法再平静。
他回头间,站在那里,直到她说了很多话,才想起面前的女子是谁。
再后来,她一直照顾他,有事没事都来找他。
李灵觉得两年后再重逢,他离开徐州,哪也没去,来了长沙,这就证明他们两个有缘。
所以一直努力追求着。
后来,一诺做电信公司,倒腾电话卡,需要几十万,李灵毫不犹豫的拿出钱来,资助他。公司果然办成功了,一诺翻了身,把所有的钱外加十万的利还给了李灵。
这个男人的聪明睿智沉稳魄力更加深刻的印入她的脑海。
得不到的人,如果一直在他身边留连观望,我们只会越来越情
深种。李灵就是如此,不肯走,以找不到工作没由,留在一诺的明达电信公司做了前台文员。
守着他,希望终有一天能把一厢情愿的感情,守成两两相悦的爱情。
李灵其实是长沙市有钱又漂亮的富家小姐,可是为了爱的人,可以付出这么多。
到现在,一切成空,你叫她如何堪心。
只是爱与不爱是没有理由的。李灵又是那种特别矜持的人,一切闷在心里不说,一诺又大线条,也一直不知道。
一直把她当好姐姐待。李灵比一诺大两岁。
慢慢地走回到前台,整个人没了任何精神力气。
一直看不到对手在打仗,如今刚看到对手,却又输了。
心情坏到极点。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诺带如月去吃饭。
在一家很雅致的餐馆,椅子是麻绳做的秋千架,地面和墙壁铺的是鹅卵石。他们面对面坐着。
房子里光线暗,竟然还点蜡烛,把外面明亮喧嚣的繁华世界隔开。
在暗的光影里,烛火像一朵黄
的小花,发出的温柔光线形成一个小小世界,这世界里只有他和她。
幸福和安详,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何当共剪西窗烛?很多人平安喜乐的梦吧。
一诺给她点菜。
点了许多菜,自已要了啤酒,给她叫了酸
,然后坐在那里。
他穿着黑色的休闲外套,嘴角的线条第一次不是下垂的,眼神也有了温度,不再冷漠如冰。
坐在对面的穿着白衣的如月,在晕黄的烛影里仿佛一个温暖的梦。只是如今美梦成真。他竟然被她歪打瞎
的答应了,心中却不曾后悔,反是相当的开心。想着只要努力,凭着自已,一定能保护好她的。
饭菜上来。
两个人开始吃饭。如月饭量极好,虽然人极瘦,他却饭量极小,虽然人很高大。
其它菜几乎不动筷子,只吃酸辣土豆丝。
如月惊讶。
一边吃一边问。
你点了这么多菜,为什么只吃土豆丝?
我只喜欢吃土豆丝,不喜欢吃别的。
她才明白过来,除了土豆丝,其它菜都是他为她点的。
心中刹时温暖,刚开始看他点菜时,以为他是个自私只顾自已喜好的男人,现在发现并不是,他一开始就为她考虑了,只是霸道的不问她的主意。
为什么这么喜欢吃土豆丝?
就是喜欢。我从小就吃这道菜,吃了将近三十年也没有吃厌。我想一辈子也不会厌的。
如月大惊讶,她也有极度喜欢吃某一件菜的时候,但是热情和喜爱度最多维持一个月,要是一样东西天天吃餐餐吃吃了一个月,第二个月连看都不想再看。如果一样东西经常吃吃了几年,那么连余生都不想再见到。如月有过类似的经验,小时候极喜吃胡萝卜,吃多了,现在看到胡萝卜,就想吐。
没想到一诺这么古怪。
岂止是这个,如月后来还发现,一诺只喜欢黑色,从小到大,穿的全部都是黑色系的衣服,衬衫,大衣,风衣,
衣,全部都是黑色。而且只喜欢看金庸的小说,从小到大看,到现在看了十多遍,每次去图书馆或者租书店他仍然只借金庸的小说。如月再怎么劝都不听。
他一辈子坚持着自已的爱好,固执执着,从未曾改变。小事上如此,在爱情上亦如此。
他是一个极度痴心和专一的人,如月在此之前在此之后,都没有看到如此专一的人。
丫头,多吃点。看你瘦得…
一诺给她夹菜,把鱼头里面的鱼油挑出来夹给她,告诉她,这个补眼睛。
初初相遇,却仿佛前生认识,对她照顾,为她着想,他自已不觉奇怪,如月也只觉幸福。
如月点点头,谢了他,一边吃一边跟他商量:
一诺,你到我学校去,请我室友吃饭唱歌好不好。
好啊。
他点头。
虽然他没有问为什么,如月却不放心,要解释,是我们寝室的规矩,谁有了男朋友就要男朋友请客吃饭然后去唱歌的。我都吃了她们男朋友好多顿了。呵呵,很不好意思呢。
想起从大一到大三,室友男友不断,一个男友第一次见面要请客,室友过生日,男友也要请全部室友,室友生了气,男友要哄,最好的办法就是请全部室友吃饭,给足女生面子,自然就不会再生气,更别说平时什么圣诞元旦了。
大家几乎都请了,就如月除外。
所以如月吃着大家的,一直很愧疚。
可是现在不一样,现在有了一诺,她也有了男朋友。
想到一会到寝室里宣布自已请大家吃饭她们尖叫的样子,她就止不住笑起来。
一诺喝着酒,看到她在那里边想边笑,自已也忍不住笑起来,想这丫头真的是个孩子,一点点小开心就知足得眉开眼闭的。
一会,我开车把她们都接过来,我们请她们到华天去吃饭好了。
啊,华天,太贵了,不用,到我们学校附近的饭馆就行了。
没事,丫头,我有钱。一顿饭吃不穷的。
他望着她直笑,看着她又开心又不好意思的神情,心里觉得真有趣。从不未曾经过的幸福盈满心间,然来恋爱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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