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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酷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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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孟洛这次押对了宝,凭此一举盖住了漕帮的风头,在双方的地盘之争中稳居上风,整天笑得合不拢嘴,连带着原本风声紧的孟漕之战也缓和了不少。

 济南知府刑知想眼见治安形势好转,身为地方父母官自然乐见其成,特地大大表彰了以周彦仙为首的江湖义士的侠义行为,将悬红白银二千两酌情提高到五千两。后来听说周彦仙老家便在济南左近的济宁,更是连声称赞他是济洲好男儿。这见义勇为之举又披上了为家乡增光的神圣光辉,周彦仙披红挂彩骑高头大马游城一周,沿途百姓夹道,好比中了状元郎一般风光。

 周彦仙是公正无私的人,虽然捉玉蝴蝶其实是他一个人的功劳,但既然有这么多人一起参予,拿到的悬红他也很无私地拿出来平分给大家。虽然每个人都没拿到多少钱,可大家都很高兴,钱不算什么,可这就证明了自己曾经在这场震惊江湖的大事中起了相当的作用。为此,大家都觉得周彦仙为人很不错,武功又好,有大侠的风范。

 接连几天,周彦仙都忙得团团转,被各人等请去赴宴,就连原本站在漕帮这边的人也不停送来请帖,想和一战成名的周少侠亲热亲热。

 周彦仙这边忙碌,方海棠也没闲着,每天神秘兮兮的进进出出,好似算计着什么。周彦仙深知她的古灵怪,怕她又做出什么让他吃不消的出格事情,一心要找个机会和她好好谈谈。可惜宴会实在太多,请客的主人不是大富就是大贵,他虽然不胜烦扰,但海棠一个都不准他拉下,把他每的行程安排得几乎脚不点地,等他回来她早就睡下,他次出门她却还没起,这事就只能拖下来了。

 觥筹错虽然令人烦扰,但令新科大侠周彦仙更为苦恼的是,最近突然有许多女人对他颇为有意。身为一个年轻男人,能受到女人的青睐,他起初也颇为窃喜。他自小丧母专心练武,极少有机会和女人接触,一直没什么女人缘。但现在一下来这么多,百花齐放百鸟争鸣,初初一接触,他眼花之余,实在是心力瘁,只觉得捉一百个贼也没那么辛苦。

 到最后周彦仙只好冷下脸,尽量不搭理人。但没想到,他越是冷淡,爱慕的眼光便越是炽烈,他只好表现得更加冰冷。总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结果便是,在短短几天之内成功塑造了冰山酷男的形象,并吸引了一大批铁杆粉丝。他走到哪,哪里就热闹得有如集市。

 但这还不算什么,更要命的是,他被漕帮的大小姐梁素素上了。

 梁素素自从见过周彦仙后,就一眼看上了这个英俊的男人。捉贼那天,她女扮男装和她父亲呆在一起,亲眼见到了那几乎非人间所有的一招,刀光一闪之际,不仅伤了玉蝴蝶,震碎了满天暗香,也把她的女儿心劈得电花闪。

 她从小跟着父亲混迹于码头,见到的都是些五大三言语鄙俗的肌男,几曾见过这般既有内涵又有外在的男人,虽然说见到周彦仙身边立着个连自己都要自惭形秽的美女,但老话说得好“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又有说“烈男也怕痴女”这样少有的夫君她绝对不能就这样错过。

 她说到做到,而且神通广大,周彦仙出现在城东,她紧跟着就在城东现身。等周彦仙去了城西,她不消一刻又会在他视线范围内出现。就算是知府刑知想的庆功宴,她都有办法出席,并且席次还紧挨着周彦仙,席间不停扑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瞟着他,随便寻个八百年打不着的借口劝他饮酒,红衣烈焰时不时便扫过他的手臂,弄得周彦仙浑身不自在。

 周彦仙是城内最新的八卦要点,无数双眼睛关注着,梁素素又是个火辣大美女,她公开追求周彦仙的事很快便当作一个笑话在济南城传开,人们茶余饭后口沫横飞地谈论着任何一点动静。

 可是梁鸿志一心指望唯一的女儿能嫁入豪门,甚至有机缘进宫当个宫妃光耀门楣,哪里肯将如花似玉的女儿便宜了周彦仙这个没底的人,立时给女儿下了最后通碟。但梁素素烈如火,当场和老爹闹翻,离家出走,干脆搬到周彦仙下塌的客栈来住,还指定就住在他隔壁那一间。每天候在他门口,和他同进同出,把梁鸿志气得险险要声明和梁素素离父女关系。

 大梁朝风气开放,对男女大防限定的不算严格,梁素素的倒追行动虽然惹来无数人的鄙薄,但也赢得不少赞誉之声,对她勇于追求爱情的行为表示肯定。但不管怎么说,因为梁素素的火热追求,周彦仙的知名度在济南城绝对达到了是个人就听说过的程度。他所下塌的客栈生意迅速爆棚,每天都是高朋满座,人头攒动。

 连周彦仙自己也不明白,他怎么会一夕之间成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香饽饽,对这种到处受人围观的生活十分不习惯。很辛苦的忍耐了几天后,终于在某个宴会中不告而别,遮遮掩掩地来找海棠。

 “我现在连走个路都要躲着走,倒成了钦命要犯一般。”一见面周彦仙就开始抱怨。

 世事真是不可理解,他在御街劫走了未来的太子妃,可以光明正大的行走在青天白下,现在他捉了个人人喊打的采花贼,反倒恨不得把面孔牢牢遮起没人认得他才好。

 “这种日子你一定要习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要坚持下去。”海棠笑眯眯地劝,起身亲自为他倒杯香的热茶以示支持“刚开始成名时要亲民些,因为你基础太薄弱,没什么有力的粉丝团支持,以后等你真正功成名就了,粉丝会多得赶都赶不走,到时你就算永远不在江湖出现,一样是永恒不朽的传奇。”

 铁血大旗门的铁中棠,还有远赴海外的沈不就是典型的例证吗?

 “这样的日子要过多久?”周彦仙苦恼得头都要炸开来,他其实不擅际,更不会说套话,这些天的应酬比要他去赚几十万两银子都来得痛苦。

 “咦,我看你不是应付得游刃自如吗?就当是在修炼一门功夫吧。”

 周彦仙不满地冷哼:“说得轻巧,你自己来试试。”

 “切,这门功夫我早就修到顶级,不然你以为怎么会一见海棠误终身?”

 周彦仙大悔,真是同鸭讲,眼前这女人对这种生活明明是乐此不彼的,怎么可能理解自己身在其中的痛苦。连忙亡羊补牢:“可是这样我便没有时候练功,身在江湖,不进则退,到时若有人欺负你谁来保护你呢?”

 其实他每天晚上回来后都会运功练习,不过反正海棠不懂武功,只要他不说她也不会知道。

 嗯,这个问题不可不虑,圣人也说过: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嘛。

 “那这样吧,你就用你那个冰山酷男的造型,不管别人有多热情,永远就是那么冷冰冰的一号表情,你想理他就说几句,不想理了就别看他。反正再忍耐一段时间,到时我们就有钱了,可以想去哪就去哪,你爱练多久的功就练多久的功。”

 海棠心底有些遗憾,冰山酷男虽然也很受市场,但终究不如温文儒雅的斯文帅哥老少通杀,最好便是那种一脸阳光笑容,骨子里却透着疏离感的,更是女的杀手,男的偶像,少女梦寐以求的情人,大婶心目中的好女婿。不过她也不能得太紧,物极必反,周彦仙虽然对她言听计从,但骨子里是很有傲气的。

 算啦,他能做到这个地步她也很满意了,效果已经出乎意料的好。

 “那个梁素素,就是老是穿一身红衣服的那个女人,你有没有办法?”末了,周彦仙又吐吐地挤出几个字来,面皮还可疑地红了红。

 “就一个女人你怕什么,以她的武功便是来上十个八个,你也是一招搞定。”

 “我一个大男人还能对个女人动手吗?可她个女人家一天到晚向我动手动脚也实在太不象话了!”

 海棠正优雅地端起茶碗轻抿,闻听此言一口气没屏住,呛得她不过气来。

 “她非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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