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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狩猎
 然是出来消磨时间,当然不可能就这样走着什么都不量荒芜的田地上王千军可以在不扰民的情况下,很是愉快地进行狩猎。但因为之前出现的蝗灾,大量的植物也被蝗虫啃食,野兔、山之类的看起来都很瘦弱,没什么力气也就跑不快,这让狩猎失去了一定的乐趣。

 又一只野兔被赶了出来,田地里的兔子多的,主要是因为兔子太饿了,原本在这个时候,因为蝗灾而找不到食物吃的野兔只能到离巢更远的地方,这也给了很多猎人机会,对于农民来说,野兔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兔子多了就会祸害庄稼,到了这个季节设陷阱抓野兔不仅是为了打牙祭,为了一点皮过冬,也是为了控制野兔的数量。

 三只野兔在亲兵的控制下在田地里慌乱地跑动着,既逃不出亲兵所控制的范围,也没办法躲回中,只能不断地挣扎着,这些日子王千军一家子吃蝗虫都有些吃怕了,王千军必须给所有官员与将领做表率,这样手下的官员与将领才能给他们的手下做表率,也就这样一层一层地表率下去。如今蝗虫也不用吃了,想吃也几乎找不到了,作为歉意王千军这一次就是要顺路打些野味回去。

 骑在“白云”身上的王千军很镇定地使用手中的军用弩进行瞄准,千军弩发箭快,但不好瞄准。可在战场上,普通的士兵根本就不需要精确的瞄准,只需要整齐地将箭快速地集中向一个方向,在千军万马之中熟练并且镇静地进行击与装填,就算身边有人中箭倒下,就算敌人已经冲到了十步距离之内,没有得到新的命令之前,他们都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击。

 “铮!”王千军的一箭穿了一只野兔的身体,将野兔盯在了田地上,兔子还没有死透,还在挣扎着,为了活下去而做着最后的挣扎。相比于这只野兔,另外一只则是要幸运多了,在王千军身边的楚云一箭就中了那只兔子的头部,很快就死透了,楚云用的是一张军用的复合弓。

 最幸运的兔子逃了,三只野兔死了两只,最后一只王千军让亲兵放开路让它逃掉了,这就是所谓的上位者的仁慈,将一切的生死都掌握在自己手上,要其生就生,要其死就死。不过对于王千军的这种做法,楚云是严重地嗤之以鼻,下了马把自己的猎物抓了起来,向王千军炫耀了一下。

 “姐夫,这样很没意思,我们来比比箭术吧,都用复合弓。”这绝对是一种挑衅,楚云对自己的箭术很有把握,从他中野兔的脑袋就可以看出,而且当年那个爱哭的小家伙如今也有了一身的力气,箭头还在野兔的脑袋里,王千军这边则随着年龄地增大,还有长时间对政务与军事的指挥,体力也有所退步了。但是,要夺取天下,靠的当然不是自身的武力,要靠脑子的。

 “没兴趣,楚云你似乎认为复合弓才是精锐士兵该使用的。的确,你手中的复合弓比千军弩更精准,更有机动,不用担心所有的箭匣用完后重新将弩箭装入匣中的麻烦,更能够准备地杀想要除掉的目标,就算对方全身重甲,在一个神手面前也会被一支箭中盔甲的隙,可楚云你想过没有,一名精锐的复合弓弓手,需要多久才能够训练出来?”

 王千军没有去动自己的猎物,自然有亲兵帮其把猎物收集起来,并且快速地处理好,放进麻袋中。弩箭因为威力巨大,出去之后箭头一般会损坏,很多时候都只能收回箭身,最后再把箭镞安上。

 “这个,三年,最快也要两年。并且还要持续地锻炼,这样才能够保证不退步。但这不是姐夫你的兵之策吗?再说了,姐夫你不是一直都在征召精锐的复合弓,把他们集中到一起进行骑马训练吗?”楚云只考虑一小会,就说出了正确的答案,王千军对此很满意,虽然楚云的力气和武艺比不上虎子,但最起码楚云比虎子有脑子。

 “那是为了训练弓骑兵。在战马上使用弩箭有很多的限制,标虽然威力巨大,但能够携带的数量实在是太少了,所有复合弓才是骑兵最好的选择,先以弓箭削弱之,然后从缺口处突击,这就是游牧骑兵最擅长的战斗方式,我这也是被出来的,谁让朝廷、齐王,甚至刚刚占领陕西的赵士梁都拥有一支强悍的骑兵军队。要打败他们

 上就必须拥有一支能与其对抗的弓骑兵。”

 王千军话说到一半“白云”突然有些暴躁,好不容易出来了,不能跑,还长时间的不能动,对此“白云”很有意见,王千军轻轻地‮摩抚‬了几下,干脆自己下了马,拿一个苹果给“白云”吃。鉴于对虎子的教育失败,王千军对于自己的另外一个小舅子,也就是楚云不得不重视起来,经过好好地教育,楚云后就能够成为王千军的一大助臂。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成为神手的,十名精锐士兵之中有一人就不错了。你所说的三年时间也只是精锐的复合弓手,而不是神手。千军弩弩手就不一样了,只需要一年的时间,只需要有老兵的心理素质,不需要太多的天分,训练之后也不用长时间的进行锻炼,平常的训练就完全可以了。这就是两者之间的差别,战争拼的不仅是正奇之策、士兵的精锐、物资的充足,还在于双方的持久作战能力,战争就一定会死人,一定会有士兵伤亡,对方死一名普通的弓手必须要两年时间才能够补充回来,而我们这边却只需要一年,现实就是这样,一条生命还不是一枚棋子,要上百条生命才能够成为一枚棋子。”

 王千军说着说着,突然从草丛中飞出了一只野,看来这附近没有什么大的猎物,要猎杀大家伙的话,必须要到更远的地方,可王千军出来消磨时间是为了等待消息,跑太远的话就有点本末倒置了。这一次,王千军依旧到中了腹部,但楚云的表情却不再是之前那个样子。

 “就算不提千军弩,就说这普通的军用弩。军用弩的程比复合弓要远,可击速度快比复合弓慢,但楚云你别忘了,就算是复合弓也很难穿坚固的盔甲,但弩箭就不一样了,弩箭的穿透力不仅可以穿盾牌,更能够将坚固的护心镜穿,而且弩兵的训练也很简单,甚至只需要三个月时间就够了。因为有这种可怕的军用弩,在战场一名勇猛无比的将军都有可能被一名临时的壮丁用弩箭杀,这也是我为什么不喜欢虎子那套打法,一定要虎子身穿重甲的原因。”

 又有猎物被赶了过来,既然是狩猎,让当然要有众多的猎物出来让王千军杀,不然就是亲兵的失职,至于王千军与楚云之间的对话,那是另外一回事,亲兵们都清楚,王千军这一次出来狩猎,也想带回一些野味,因此亲兵们都很卖力地骑着马到更远的地方去寻找猎物,还真有大的猎物被他们找到了,一头野猪!

 一头成年的野猪被怒后,被引了过来。野猪喜欢用身体去蹭树皮,然后再在泥浆里滚,树汁加上泥浆,变干厚比普通的皮甲还要厚,不过在这一路上,亲兵已经了许多箭钉在了野猪身上,慢慢地进行放血,这样就能够让王千军比较轻易地杀野猪。看着野猪的到来,王千军也有些心动了。

 “铮!”先是一支弩箭,接着在短时间内又是连续三箭,王千军很是无奈地看着那头野猪就这样倒下。当年的爱哭鬼,那个哭着还要保护姐姐的小家伙,还真是很记仇,王千军可是一箭都没出去,好不容易出现的大野猪就这样被楚云杀了,很明显是新仇旧恨一起算!

 “姐姐说得对,的确有很多东西是我要向你学习的。但是我也绝对不会忘记,当年你是怎么迫姐姐的,还有欺负我们的,就算姐姐现在她对你死心塌地也是一样。还有就是,复合弓我会一直用下去,但如果将来有一天我能领兵的话,我也会根据士兵素质的不同给予他们不同的武器,弩兵依旧是远程军队的主力,特别是你所发明的千军弩。”

 虽然因为没有杀到野猪而感觉到不,但最起码对楚云的教育成功了一步,至于楚云对自己的态度,又不是一定要每个人都惧怕或者尊敬自己,王千军对此并不怎么在乎,王千军坚信后的楚云一定是一位自己能够信任的统兵大将。

 也就在王千军准备再待上一段时间,看是否有什么新的大的猎物,比如说再一头野猪或者鹿的时候,远处突然出现了一阵烟尘,有一个人正骑着快马赶过来,王千军远远的就听到了李哮天的“吠嗥声”  m.sHAnZ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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