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下山
一年后(确切地说是十个月零二十天),
庭君山。
漫山火红的枫叶,远远望去,仿佛是火烧遍了整座山。绮丽而壮观。
君山某处,江湖闻名的三仙聚集一堂。
“醉荫啊,你的琴声越来越妙了。”一名青衫男子微笑看着正在抚琴的蓝衣女子。
柳醉荫淡淡一笑,白皙纤长的手指划过琴弦,又是一串妙音
出“我的琴艺未变,只是你今
心情愉悦。瑛岚,何事如此高兴?”
花瑛岚摇头,喝了口酒“只是今天看燕老高兴,心情自然就好了。”他看了一眼兴奋异常的燕笑笛。三人中就属他年龄最长,两人顺口就叫他燕老。花瑛岚笑着眨眨眼“是不是你那个宝贝徒弟快下山了?”
燕笑笛闻言哈哈大笑“那小子比我想的还要能干,才一百多天就把一千多本书给背
了。果然是青出与蓝而胜与蓝啊!”说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柳醉荫无奈地摇头“燕老,你那个徒弟真有那么厉害?记得当初你收擎音为徒的时候也没现在这么高兴。”穆擎音也是个百年难得的人才,当初他们三个为了抢这个徒弟拼了三天三夜。
“莫不是你这个徒弟有何特殊之处?”花瑛岚也好奇问。自从十个月前听说了燕老收徒之后,都没亲眼见过“燕老,你也用不着把你这个宝贝藏那么紧吧!”
“我的徒弟怎么可能简单?”燕笑笛斜了他一眼“三天后他就要下山了,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保证能把你们吓一跳。”光是容貌就能把人看呆。
“真的?”柳醉荫抚琴的手顿了顿,将头转向花瑛岚“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花瑛岚对燕老那个徒弟可是好奇地紧“那我们就去看看吧!”
****
五台山,锦绣峰。
赵云琴懒洋洋地趴在水潭边,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心情郁闷到极点。
水中的人,乌黑柔亮的长发,细长的柳叶眉,浓密微翘的睫
,漆黑略显忧郁的眼瞳,俏
的鼻子,红
的薄
,黄金比例的身材,完美地搭配在一起,在加上那精致细腻得连女人都嫉妒的肌肤,简直是神的艺术品。过了一年,他郁闷地发现,自己越长越漂亮,往大街上一站,十个男人里保证有九个会为他疯狂。
如果自己是女儿身,当然会很高兴,但他现在是货真价实的男人。男人要那么好的皮相干什么?郁闷啊郁闷!
所谓祸水就是指他现在这个样子。
他直起身子,拍拍身上占到的尘土,微微叹了口气,看看这自己呆了差不多一年的锦绣峰,有些不舍。想想自己一年的修炼,他有些哭笑不得。
为了试探毒药的毒
,他不惜以身试毒,头几个月他都以自己高超的解毒手法给解了,但后几个月,他发现自己的血
竟然对毒产生了免疫,导致他百度不侵,现在这座山里所有毒物对他都起不了作用,如果他再中一次“绝命”保证没有性命之忧。
至于他的轻功,由于他在采药的时候被豺狼虎豹追杀,导致他的轻功登峰造极,快的在别人眼里只有一道残影。不过如果光看他轻功有多高就认为他武功有多强那就错了,他的武功最多能算是一个三
“低手”(高手的反义词。为了我们的小攻,他的武功只好差点了。呵呵!),连对付一个强盗都很吃力。
所以面对像慕容影那样的高手,他只有逃的份了。以他的轻功那绝对不成问题。
于是他决定三天之后下山。
想到下山,赵云琴的嘴角弯了一下。不知道阿影他们怎么样了,这一年来有没有想他呢?还是已经把他忘了?应该不会吧。他从怀里掏出一块青色玉佩,玉上刻着一个“影”字,旁边还刻了一行小字…海枯石烂。
心微微颤抖了一下。
这快玉佩应该是阿影在他“死”了的时候放在他身上的。
阿影,千凝,小汐,临聿,皇帝老爹,五哥,三哥,七哥,八哥,他们都应该很好吧?
他小心地将玉佩藏好。施展起了他绝顶轻功,向家奔去。
三天后
赵云琴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行李,离开了这个他住了一年的地方。天色还早,他决定步下锦绣峰。住了一年,早已对这里滋生了感情。红色的枫林,围绕在他四周,仿佛送别一般,发出“沙沙”的声响。
赵云琴淡淡地笑了,朝阳之下的一切都是那么美丽,一个个都充满了朝气,宛如一个个精灵,游
于自然之中。
真的,好美!
他却没注意到,他的笑容,令天地都失
。
“嗷!”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
赵云琴怔了怔,那那个声音的来源处跑去。跑了几步,
感的鼻子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他在野兽堆里呆了一年不是白呆的。)
他小心地靠过去,发现五匹豺狼正围攻一只受伤的白色的…嗯,好象是狗(?)。白狗浑身雪白的
被鲜血染成红色。
豺狼目
凶光,对着那只受伤的狗低声吼叫。那只白狗眼神悲戚,哀号一声,低头看着身下的小狗。小狗低声嚎叫起来,声音同样悲戚。
赵云琴很同情地摸摸下巴,可怜天下父母心啊!那自己要不要去帮忙呢?对手可是五匹豺狼啊,自己势单力薄,但那对母子(或者是父子)真的很可怜啊!
唉!赵云琴叹了口气,帮吧。
他大吼一声,那五匹狼果然注意到他,向他奔来。赵云琴纵身跃起,向来时的方向跑去,故意放慢速度,让那几匹狼能跟得上。不过这豺狼比他想象中的聪明,来追他的只有三匹,另两匹仍继续向那对母子进攻。
无奈,赵云琴只好向那三匹狼扔了包药粉,只见那狼摇晃了一下,砰然倒地。杀生向来是他的大忌,所以他扔的只是包
香,过不了一个时辰那些狼就会自动醒来。
折回原处,赵云琴惊讶地发现那两匹狼已经死了。一名男子正在剥着狼皮,他剥狼皮的手法很熟练,不过片刻一张狼皮就被他剥了下来。
这中血腥场面是他最厌恶的。不由皱了皱眉,心中燃起一股怒火“你杀了它们?”
那男子没想到这里还会有人,惊讶地抬起头,发现一名绝
男子满脸怒气地瞪着他,怔了怔“难道你要它们来攻击我?”
“当然不是。至少可以用别的方法制服他们。”赵云琴强忍住他的怒火,冷冷地瞪着眼前这个长相俊秀的男子。
男子冷笑一声,将剥下的狼皮扔到一边“就算我不杀它们,它们总有一天还是会死的。”
赵云琴看到了那张狗母的皮,问道:“那个小的呢?”
“小的?”男子勾起一抹嘲讽的笑容,指了指被他关在笼子里的小狗“白狐很值钱,何况是这种纯种白狐,至少可卖五十两银子。”
白狐?不是狗?赵云琴来不及细想这个问题,冲到小白狐面前,却发现那笼子已经上了锁,恼怒道:“放了它!”听着小白狐悲戚的鸣叫,赵云琴心里一阵难受。
“放了它?”男子
出讥讽的笑“我为什么要放了它?这只小狐狸至少可以卖二百两银子。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放弃我的二百两银子?”
赵云琴咬着
,现在他身无分文,根本没有能与这家伙
换的东西。“你怎么才肯放了它?”他沉住气,静静地盯着眼前的男子。
男子看着他绝
的脸,眼睛闪烁了一下,
笑道:“如果你肯把你给我的话…”
赵云琴吓地倒退一步“这不可能!”
“那真实可惜了。”男子故作惋惜地叹了口气“我还是要我的二百两银子吧!”
“你…”赵云琴瞪着他,虽然他很同情这只小狐狸,但还没同情到把自己搭进去,只好忍痛割爱了。
男子见他一副生气要走的样子,忽然叫道:“我可以把他送给你。”
赵云琴听说有商量的余地,马上折了回来。
“但你得帮我一个忙。”男子笑得很真诚。
“什么忙?”只要有挽回的余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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