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鲁提辖——课后记
且说渭州经略府的提辖鲁达与史进一见如故,引为知己,便邀一同上街喝酒。途遇史进的师父,耍
卖膏药的李忠,便又拉了同上酒楼。接下去在酒楼听金氏父女哭诉,第二天送金氏父女逃离。再去状元桥痛快淋漓地三拳打死“镇关西”郑屠。逃避追捕,乃出家为花和尚,法名智深。大闹野猪林,几经周折最后上了梁山。真不愧是“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的梁山英雄。
在《水浒传》第三回《史大郎夜走华
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中,鲁智深的第一次亮相便如此潇洒。以至于这一场“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故事至今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作为小说的范例,这一大快人心的情节也编入了初中课本。
“官
民反”从北宋末年到元代末年,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严重
化,贫苦农民流离失所,最后被迫拿起武器进行战斗。《水浒传》深刻地挖掘了这场起义的社会
源,揭
了当时统治阶级的罪恶,写出了“官
民反”的社会现实,塑造了起义英雄的群像。
鲁达长期闯
江湖,对社会上的
迫和不平怀有强烈的愤慨。他嫉恶如仇,拔刀救人,舍生忘死,冲锋陷阵,成为水浒人物中最受人们喜爱的英雄之一。
即使在今天,鲁智深这一英雄人物形象仍然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嫉恶如仇,见义勇为。如果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意识,社会就能减少许多罪恶,世界也将是“清平世界,朗朗乾坤”
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人们,包括学生,仍然赞同鲁提辖式的行侠仗义?我们在欣赏这个故事后,应该怎样理解这一形象的现实意义?
即便在当时,朝廷也有法律。只是按现在的说法:当时所谓的“法”维护的是地主阶级恶霸势力的利益,所以贫民百姓的性命利益得不到保障,正义得不到伸张,这也正好看出封建社会的黑暗。
是的,黑暗是显而易见的。但当时的统治者心里就一点也没想着百姓?所有的当权者,从九五之尊到县丞小吏,接受的都是自古以来的传统教育“民贵君轻”的篇章绝对是当时的读书人都背诵过的,何况哪位皇子不是当时那些大儒的学生?长治久安需要顺应民意他们会一点都不知道吗?那么在立法时,难道会一点也不考虑百姓的利益?至少不全是如此的,不信,请自己去查阅各个朝代的法律文本。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儿?一语概括之:贪赃枉法横行!
源呢?还是在于人。既然是人的原因,那么可以推论:在今天的现实社会里,执政执法者也面临同样的危险!他们不是法盲,更不是文盲,重要的是不能忘了心里的天平!当然,现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法律维护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是想要让法律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其二,在当时的社会里,鲁提辖式的行侠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伸张正义只能依靠强硬的暴力。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谁就有话语权。但试想,今天如果还像李逵式的一路砍将去,让斧光闪烁杖影横飞,正义也就成了问题“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豪言壮语就有无视法律尊严与藐视人之生命的嫌疑。首先,什么时候该出手?当然只能是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其次,要不要出手?怎样出手?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我们都不应该像金氏父女那样忍气
声,我们必须勇于出手,坚决制止不法侵害。而在当今社会,法治当是出手的唯一方式,只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才是正确的。假如人们都幻想依靠劫富济贫、抗恶除暴的侠客来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任凭侠以武犯
,生命就永远得不到尊重,法治就永远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美味了。
可惜的是,现实中的人们习惯于对鲁提辖式的英雄的崇拜,多只学会了以暴制暴,软弱者又只会在臆想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实,一个万马齐喑的社会是可悲的,一个有不少鲁提辖式的英雄的社会是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如果我们处于一个人民只崇拜鲁提辖式的英雄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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