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我们所意愿的感觉(两篇)
一、追求我们所意愿的感觉
人所有创造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某种感觉,而不是某个具体目标的实现。具体目标的实现只是人所意愿的某种感觉产生的母体,目标实现之后所生发出的感觉,才是最后的目的。我们不会追求一个让我们感到不快的目标,更不会为此付出努力。反过来,如果一个目标的实现能给我们带来极大的快乐,我们就会努力促使它地实现,而不管付出多大的努力和辛劳。
人们所追求的目标各有不同,但人们所追求的感觉却决无二致。比如:完满、幸福、喜悦、欢乐…等等。世界就在人们的这种情绪化追求中,而不断实现它的一个个具体的目标。人们看到了这些目标地实现,便以为这些目标就是人们所追求的。
这个世界只是人类情绪和感觉的载体,在人类每件创造物上面,我都看见了人类某种愿望的发萌。愿望--行动--完成或达到--生命的充盈感。在这里我们看到,具体的行动和努力、具体目标的达到或完成都是过程,而生命的充盈感才是最后的目的。发乎于心,止乎于情。人之所以错误的以为目标的达到或完成才是最后的目的,是因为我们只看到了具体的事物,而忽略了非具体的感觉。
二、追求意愿的感觉
人活着,就是为了追求我们所意愿的感觉,感觉是目的,而所要达到的目标是手段。我们不是为了某件具体的事物,而是为了该事物为我们所拥有后的感觉。为了这种感觉,我们不惜承受许多与此相反的感觉,但我们甘愿如此。不过,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们把能够获得某种感觉的事物,当成了我们最终要达到的目标。而当我们达到时,才发现,它只是我们一系列感觉的暂时休止,一段短暂的间歇。
当然,如果我们不追求我们所意愿的感觉,我们也会拥有一种感觉,但这种感觉只是一种活着的感觉,并不是我们所意愿的感觉。它并不能给生命个体一种生存意志,加诸给他一些意义。而我们没有生存意志,感受不到活着的意义,就无法生存。但追求我们所意愿的感觉,并不等于我们拥有这种感觉,它只是一个方向;一个目标;一个导引;一段过程。它必须通过相反的感觉才能实现。
我们一直有一种错觉,以为我们活着就是为了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把它们看得很高,很重。而实际上,它们只是
足我们感觉的工具。
人活着,就是为了追求我们所意愿的感觉,除此,我们没有其它的生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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