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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王庭失落之佚名者手记
 之后,我时刻躲着老师那哀怨的眼神,可是能躲过老师飘乎的眼睛,却躲不过亚斯的药。其实我很想告诉他,我只要喝我带回来的金水,我的身体就倍

 除了身体特别难受以外。

 但老师和阿豫他们全面止我多喝,理由?那东西太金贵了,我那是老掉牙的臭毛病,用草药就能治好,何必浪费?

 听听这话说的,我只能乖乖地喝苦死人的药水。

 “庄庄?”

 “哎,米芳,你是来救我的吗?”

 这一天,我窝在山窝窝的某个角落里大骂亚斯的小心眼爱记仇,瞧他给我喝的是什么东西,苦死恶心死难喝死!不意却碰上了出来散步的米芳。

 “嗯呵呵,哪有这么便宜的事,白白让我们几个担心这么久,就这么几碗药就想让我们消气吗?”米芳冷冷笑道,半长的辫子在背后微晃,对襟的天蓝长袍衬得他颇为精神,一副资深学者派头,就是那抹冷笑把这无害的气质破坏得彻底,只听他继续问:“还是,你愿意告诉我们,从圣龙王岛回来后,你去什么地方了?你怎么会在马他托的,为什么告示贴了这么久你也不出现?…”

 停停停,这么多问题,要我一一回答,我宁愿去喝亚斯的药。

 “这就受不了了?你这脾气什么才能改,也不想想自己没半点能力就跑出去,不是存心让我们几个焦急?你呀,都不会多花心思想想我们的心情!还真是个小没良心的!”

 我低头不语,多说多错,总之,这次是我的错,是我任过头,是我对不起他们大家。

 “拿去!”

 什么啊,我抬头怯生生地看了一眼米芳,眼睛飞快地扫过他手中的东西,有点旧,应该是本魔法书,上面放着上次扔给他的如意金手。

 “装什么装?你这子要能改,我们倒省心了!你想在成年礼上被人打下台,让我们几个都跟着丢脸?”

 晕,转眼就要十六岁了,这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真不想回风之!

 米芳拿我没撤,把手中的手记册子到我手里,好气又好笑地摸摸我的头,个不停,我拼命地眨眼看他,希望他明白,我很不喜欢很不喜欢有人摸我的头。谁知米芳大笑起来,是那种展颜开怀大笑的那种放松神情,我注意到他浅色的眼眸都变了颜色,呃?他靠得也太近了吧,难怪我能看清那里的变化。嗯?这柔软的触觉是米芳的双吧,这是什么意思?

 “米芳,只有晚安吻才在这里的,”我指指自己的额头,不满地说“现在还没要睡觉呢,别以为我不懂哦,要是你想拿我当试验品啊,我就去告状,说你欺负我来着!”

 米芳的表情僵住,我是不明白他的动作有什么深意在里面,就像我不会自作多情地认为优秀的他会喜欢我一样。本来嘛,要真是喜欢一个人,哪有吻额头的?再说,一点风声也没有!要是让他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一定会嘲笑我的厚脸皮的!没准还会让其他人一起来笑话我嘞。

 “天真好奇的双眼,真有点不忍心…得换个法子!”米芳在头上喃喃自语,我以为我听错了,张大眼睛看他,想弄清楚他到底想说什么,米芳却使劲按下我的头,让我看手中的笔记:“好好学,可以保得你的小命长久一点。”

 我就说最讨厌有人摸我的头!不是提醒自己长得不高,就是轻易受制于人。可我能拿米芳怎么样?只能愤愤地把不甘洒在我手中的笔记上!

 这是一本佚名者编的魔法手记,来自中立城思图尔嘉城魔法图书馆,上面还印着馆主的忌印章。米芳真是好手段,连这种不外借的忌东西都能弄到手,不知花了他多少时间呢?下回一定要跟普列去打赌,好骗点金币来用啊。

 翻开手记的第一页,‘精神魔法十不为’几个大字,旁边的地方有些糙,我猜那上面本来是作者的名字,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给刮去了,没有出版的年代,上面的文字是古老的精灵族语言,很多古文字现在都已经不用了呢。可是,我读起来一点也不费劲,这本手记曾被人细细阅读过,并做了相应的注解,字迹却不是米芳的,大陆上果然能人辈出啊。

 翻了几页,这个不知名的作者只是中规中矩地在老调重谈,重申使用精神魔法需要注意的某些事项,从道德角度从保护自身角度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真是无趣之极的另版教科书。

 我知道米芳不会拿无用的东西浪费时间,耐着子再翻了两页,觉得有点累,正好看到米芳叼着一青草,曲着一条腿坐在树下看着我这边发呆,我斜着脑袋,想到一件事,用手记遮住自己诈的笑容,轻轻巧巧地跑到他旁边,没动静?哈,坐下,拿他的膝盖坐靠背,舒服多了,拍开米芳的手,继续看我的手记。

 终于,在某一页,看到了一段话,上面提到了大神格拉曼提切的名字,这不是如意金手首任主人的名字么?难怪被列入忌呢,因为神族早把格拉曼提切一切存在的迹象完全销毁殆尽。

 我知道米芳的用意了,我兴致大起,逐字逐句的研究过去。

 从作者的文字里,可以看出记载这段话的人极为推崇大神格拉曼提切,认为他首创的如意金手是当之无愧的神族最强兵器,作者很隐晦地提到神族对格拉曼提切的不公正对待,他认为用精神控制武器除掉魔族,就和其他神族用魔法和用武艺驱逐魔族是一样,不存在所谓的魔差异;但他也指出心不坚定的人,如此作为极易改变心,作者不赞成修习精神魔法系的人耽于杀人。

 这就作者所说的十不为之一。

 汗!这种无聊的事可以写这么多,我连跳着,终于看到这位奇怪的作者记录的格拉曼提切使用如意金手的场面描写:

 “近来,魔族在大陆上异常活跃…那一天,我和格拉曼提切一起巡视东部海域,海面很平静,我几乎以为我们得到的消息有误,就在我们打道回府的时候,格拉曼提切将我拉住,只见他左手推出一掌,我们前方出现一道金色的光盾,挡住了暗冥龙王的三阶黑暗火焰,同时,大神右手做环状,顺势看过去,一只未成年的魔龙脖颈处,有一只巨大的透明金手,正牢牢地卡住不让它发出龙啸之音…

 这是我晋神以来,首次见到大神的如意金手。

 事后,我很仔细地观察了大神的周身,格拉曼提切大神身边并没有带着状如金手的实物,问及此事,大神笑言,他手腕上的两个金环就是他的武器。只有对上魔族,他才幻化出攻击模式。

 至此,我对大神的心思巧佩服之极。只可惜,当时没料到那条好心放走的魔龙会引来大祸,唉,早知如此,早知如此…”

 没了?

 晕,就这么点也值得忌?不过,比较有意思的是,手记的最后一页,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安是-洛法,以及达菲斯那个疯子优美得像画画一样的畅字迹(每每总是提醒我那难看的笔迹)。

 出门一趟,才知道我那被称为风之六公子的父亲,是多么的强!逆神者,听起来就拽得不得了啊!

 我用手肘推后面的人,叫醒他:“米芳,这手记你是从思图尔嘉弄来的,还是从我父亲那儿拿来的?”

 “有差别吗?”米芳打了个呵欠,斜睇我一眼,应了一句。

 唔,没差别。我不好意思地摸摸头,把手记扔回给米芳,抱住人家的膝盖,也打了哈欠:“我也要睡一会儿。”

 “起来!睡这儿也不怕生病!”

 无奈地猛眼睛,这个米芳,一点都不温柔!阿豫在的话,早把我抱回房间去,哪里还要我走路!

 “看完有什么感想?”

 抓着人家的胳膊,一边走一边靠在米芳身上眯眼:“好像是说,那金手能够让人随心所地,嗯,做很多事,应该是样好东西。”

 “你能理解就好,这如意金手的真正奥妙就在如意二字上,你回去好好琢磨一下,东西我放在你头,记得好好练习,别淘气别任别使子!”

 “是、是、是!管家公!”我不停地打哈欠,好像是亚斯的药起作用了,不然,怎么会这么困。  m.SHaNZ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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