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被抢的新娘 7
尽管我已经做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光着的脚丫子踩上去那一下,因为火烧似的刺骨之痛,我很丢脸地情不自
地四肢着地,行了一个超级大礼。
很痛快地,我成了第一个全身“着火”却还没有烧死的大傻子。
我现在很能明白,达菲斯那厮被我那口血
了之后,全身火烧的痛苦,火滋滋地烤?金针刺骨?油煎皮
?差不多几项综合吧,虽然火烧很痛,但个人以为,比起地狱之火来,从外面烧和从内部焚心毁骨似的痛苦对照一下,感觉上还差那么一点,还比不上
部以下的金砂烫人更让人痛苦。
难道我是受
狂不成?否则我为什么觉得火烧得有点变态的舒服,真是久违得过头的痛楚啊!
你个白痴猪头,一步都走不了还敢发脾气!自讨苦吃!自讨苦吃…
“庄庄…”关心我的人不少呢,可是啊,还是没有我要等的人呢。
卡姆算是站得离我最近的人,趴在地上,很容易发现他的脚底已经烫出了水泡,可惜,偏偏有我这么个变态,死赖在地上不肯爬起来,他也只能陪着我站。更妙的是,本姑娘不屑于他的搀扶!
“神呐!圣洁之火在烧!难道神使大人纯洁的心被污染了?”
“她一定犯了渎神之罪…
“难怪…难怪有那么大的暴风雨…是因为这个
恶之人的存在,我的孩子才死掉的!杀死她!把她扔进神圣之火烧死!”
“所以,阿普蒂安女神生气了,她地追随者被
恶侵蚀!只能用鲜血才能洗清一
“站起来!坦承你的罪孽!在试炼之路上偿还你犯下的罪!”
“不!烧死她!烧死这个不敬神地
恶者”
这些人疯了?
笨鸟!懂了么?这就是民意!不可抗拒的民意!
手掌上地水泡密密麻麻,胳膊下面娇
的肌肤早已血
模糊成一片。轻轻移动一下,血水就滴答滴答地掉,身上的衣服仅是装饰之用。没有什么防御功能,里面也弄出了很多水泡。硬硬鼓鼓的,一碰上去就痛得要命,痛得双眼直冒水花,还好本人忍功尚可,总算没有继续丢脸。
握紧拳头。用手肘支撑着自己,靠膝盖使力,慢慢地一点点爬起来,大腿内侧、小腿上的皮还有
带以上地地方,一定是惨不忍睹的糟糕,裙摆上都已经渗出血水了,啊,我一定是有史以来表现最差劲的试炼者。
凭着心中一股倔劲,不知磨破了膝盖上多少水泡。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脚底板上的滋味,美妙得难以用言语表达。破皮的地方
进了许多细碎的砂子。在里面拷着那丁点儿的血水,拷干了再挤出一个新的水泡。然后新的金砂再挤进干同样地事。刺破,拷血。继续接着烫,不要说动,便是站都是站不稳的。
我得使劲地咬住嘴
,才在这个时候不发出丁点的声音。
喂…猪头,你这个样子…很惨…回头吧,你根本走不了。破鸟拍打着翅膀,飞在我地额前,尽它所能地阻止我,第一次听到这只臭
到极点的麻雀说这么感
地话,心里还是热乎乎地感动地,接下去,很理所当然地被一只麻雀鄙视:那个混蛋要是知道了,不知道会怎么回报我嘞,摊上这么个笨蛋,真是倒霉!。
你的意思是他一定会找人出气喽?那便好,嘿嘿你想干嘛?
不干嘛,掏出改版后地封魔法杖,重做它的本职工作:拐杖。当年本姑娘过封魔山上时,不就是这么过的么?
“卡姆王子,走吧。”我用布满水泡的手拨了拨头发,笑眯眯地提醒卡姆我们可以继续第二步了。痛成这个样子,神圣之火也在烧,能笑得如此诚恳,还用如此平静地口吻说法,嗯,表现不错,满分!
卡姆后不后悔我是不知道的,不过,看着前面这个男人走过的金砂上,留下的红红血水印,捏成铁块般的拳头,我觉得心里真是TMD
,更加故意把步子迈得极小,走得更慢,即使他个高腿长想要快步走完这一程,也只能亦步亦趋陪我慢慢熬,因为他不能弃他的未婚
于不顾,哈哈,叫你来利用我还敢欺负我,整你没商量!
你变态啊!他痛你不是更痛?真是蠢得无药可救了!
是,我是很痛,我脚下
的血也比他多。可是,卡姆他又没有受过地狱之火的考验,对他来说,此刻感受的罪是我的数千倍吧,他应该比我更痛!如果边上不是有那么多的观众,我说不定还会开心地唱歌呢,痛并快乐着!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尤其是我这个穿越女主,走了近百米,还没有倒下去。电脑小说站。虽然每走一步,我总希望下一步永远不要迈出去。为什么我认定的男主还不来救我呢?我自己怎么跑得掉,这么多围观的盲从者,这条路何时是个头?
我已经痛得头昏昏,不知身在何处,双脚只知道机械地一步步地向前迈,不敢停下来
气呼痛,因为怕一停下来,就再也爬不起来。
我没有等来我想要等的人,却等来了卡布奈特。知道这位小姐有多天才么?对着我就大施愈疗术,是人都知道她一片好心,但是,她的治愈光芒刚放到我身上,就让本人身上包围着的金色火焰冒得三丈高,俗称:火上浇油!
我没被自己的倔强给害死,倒要先倒在这位未来女神官的手上。
我费了老大的劲才看清楚她地样子,她从神殿的方向跑过来,远远地就想减轻我的痛苦。不想却干了一件坏事,她一只手捂住口鼻,只要长眼睛地人都看到了她痛苦的表情。一塌糊涂地“口水”所以。她出不出声都无所谓了。
她泪
满面,闪着漂亮
泽的牙齿紧紧地咬着自己的手背,抑住自己哭泣的声音,死死地看着我历经千辛万苦才迈动两步,再也不能忍心看下去。转身飞也似地跑了。从哪个方向来,就回到那个方向去,这个傻瓜,千万不要又去找人求情,没有用滴。
有很多人给我递水,我看都不看,咬紧牙关,自顾自地向前一点点迈步,宁可
自己的血。也不要喝这些路人地水!玻格里东大街出头后,应该是帕罗拉第大街、然后是普列家大宅子前面的大路、米芳的、亚斯的、某个混蛋的行馆…路还长着呢。
一道异常高大的影子,挡住了越来越灿烂的阳光。
我好奇地抬起头。眯起眼睛判断:一个笑得像傻瓜的兽人。
坎朴托?!我拼命眨眼睛,他怎么会在这里?拉夏的战打完了?他会出现在这里。那、那他们怎么还不来救我呀?有阿豫在。他们绝不可能打败战地!绝对、绝对不可能输掉的!
还有,虽然我不是个好人。但是好歹我们两个还有点
情吧,看到我这副惨样,竟还能笑得出来,KO,神经阿达阿达的兽人!
他递过来一个瓶子,我本是不想接地,敌人呢…不过,他会把眉头耸得老高老高,神情变得很苦很苦,嗯,他又不是那些欺负了我之后又拿块糖来哄我的人,所以,接受他地好意,喝。
好好喝,快渴死了,MD,我这死
子什么时候才能改,根本就是在自我折磨嘛。依旧笑得憨傻憨傻地,我把他上下好生打量一番,一身简易的铁甲,旺盛地
发,发达的四肢,呆呆的脑子,平静无波的双瞳,就他这傻样,想要打败阿豫他们,哼,重新投胎还差不多!
我以为他会像卡布奈特、司葛儿、艾尔塔他们一样紧紧跟在我旁边,好随时把要倒下去的我扶起来,他没有这么做。他冲着我咧开嘴巴猛点头,嘿嘿一笑后,咻的一声跑得没了兽影。这算哪出跟哪出?
不一会儿,围观的闲言碎语转移了注意力:
“有人在前面闹事!”
“是个野蛮人!”
“大公家的房子给拆掉了。
“是不是真的哦,我怎么听说是**将军的院子啊?”
不会是我想的那个样子吧,我的脑门上忽然冒出大大的数滴冷汗:臭鸟,到前面去看看!
野麻雀飞去又回来的动作非常的快,它抖抖头上的三
铃
,冷哼:笨女人,那是你几号爱慕者啊?
这话吓得我差点儿摔倒,这回摔下去,我绝对没有那种毅力再爬起来的!狠狠地白了一眼破鸟,让它说事实就可以,不要胡乱瞎猜!
那兽人王也没做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也就是砸了几幢拦路的房子而已,省得你绕远路了,唔,矮人族的祭司亲手给你在铺金砂之路,,你的人品真不是一般的好啊
用武力砸房子?汗,不愧是野蛮兽人中的王,带头做坏事。
本来是要绕城一圈的金砂之路,在某个人野蛮的强悍的蛮力毁房拆屋开路后,我的试炼之路,比原来的长度不知缩短了几倍,走过破碎的断壁残椽间,惊若寒蝉的房子主人和仆人们,曾经奢华的客厅卧室,还有开满奇花异草的花园…如今,我就在废墟上面蹒跚,踩着厚厚的金砂慢慢向前进。
好笑的同时,让人觉得颇为解气的是那位自作聪明的二王子,他是不可能也做不到偷懒的,于是,他继续绕着王都城安步当车,赏他的王都全景去。不知道等他走到神殿广场,两只脚会变成什么样呢?苦中作乐才是穿越女主本
。我是不会轻易屈服的!
喂,猪头啊,这只蛮牛你从哪里认识的?既然有魄力闯进风之王都大肆破坏。嗝,怎么就不干脆把你拖走得了?我看你只剩一口气了吧。啧啧,这么倔地脾气,谁吃得消哦…那个老实巴
的家伙,毁人房屋开路是他那直线条似的脑子唯一能想得到地解决办法了吧,何况。即使他想得到带我走,能冲得出风之王都民众们的包围圈?那样地
子,怕是做不来弃人于不顾的。
反正,我已经很感动了。
哪像旁边这两只自作聪明的精灵,跟紧我有个
用?还没卡布奈特灵活呢,至少她还想得到去向她的祖父求情,他们两个除了白还是白,虽不想他们的情,但好歹别表现得这么蠢行不行?总算知道传说里地英雄们怎么死的。笨死的!说,这下面三分之二的路。你怎么走?
有这力气说话,我还不如多走两脚。
嗳。送你龙珠的那家伙也在前面诶。猪头,要不咱们来猜猜。下一个出来帮你的人会是谁吧?
无聊!
猪、猪头,你、你撑着点,喂,就算要晕,也先把龙珠用了行不行?那玩意儿…
不玩了!
我再也自
不下去了!
NND,看来我天生不适合等人来救!唯有自救才是王道!MD,臭阿豫,你给我等着,给你英雄救美的机会,也不要是不是?大概是忘了本姑娘的心眼有多小吧,咱们走着瞧,你以为我非要你不可么?我就爬墙爬给你看!你这个臭混蛋!臭鸡蛋。
愤怒了?觉得委屈了吧?哈哈吧,再多气一点…作蛮自缚的傻瓜…猪头,你是不是后悔了?现在心痛得不得了?如果是这样,你就快快抛弃那个混蛋傻子吧,我给你找个更好地伴…
捏起拳头,重重一拳,打飞它,本姑
的事要你这只老
巨滑的破鸟来管!
忍着脚底板上地巨痛,从戒指里掏出龙珠,放在左手心的龙魂印上,默念咒语:“伟大地梅帝奥吉伊奥索圣金大龙王啊,是汝之继承者呼唤汝之神名…请求诸神让汝之子民继承汝之无上神力,许吾生命与力量能得汝之无上光耀…收!”
其实是件很简单地事,龙珠
收后,我身上的龙之力会提升一个档次,应该能使用初级地龙语魔法了吧,哈,威顿龙族的德拉大祭司要是知道了,会不会气到吐血呢?蓝。卡斯顿倒是送了个不得了的东西给我呢。全身暖洋洋的,旋转的力量在体内
动,似乎全身的痛楚都消失了一样。父亲和母亲现在应该得到消息了,要是他们知道之前故意折磨自己没有用龙珠,一定会生气得狠狠骂我一顿的。
他们不能理解的啦,我就只想享受一下在危机关头,被喜欢的人救被那个人呵护的感觉,这可是标准穿越女主应得的待遇,没想到,那个混蛋家伙迟迟不肯回风之跟我配合!
气死我了!我一定要让他记住惹怒我的下场!
全身充盈着满满的力量,双拳一握,对自己说:今天这出闹剧是时候该结束了!
我蹬蹬地在金砂之路上跑起来,谁敢不满?我的如意金手绝不是吃素的!利索地甩了几个人之后,那些围观的白痴们再不敢多嘴,哼,这是一个拳头至上的世界!
空间魔法的瞬移术,非常好用,我像一阵风似地冲过神殿广场的时候,甚至带飞看热闹之人的衣摆与发带。五个宫廷**师站成一排,拦住我的去路。好吧,我很有尊老意识的,此路不通,还是有别的路的。
我倒飞数步,然后一跃而起,像只大鹏一样两手张开,左手捏咒扔出魔法炸弹,不出意料,几个**师很利落地用宽容
最强的水系魔法化解,噼哩叭啦的很好听,也很有趣。
“庄。洛法,你想做什么?”
喝问的句子中,这句最多。
真是废话。看不出来么?我要毁了那王都魔法罩好和某人私奔呀。
我的脚现在也不晓得痛了,总之,在半空中跳来跳去。然后三百六十度旋转扔出一把把魔法豆子,无差别攻击爆炸声四处开花。那些隐藏在人群中地夺宝者们,顾不上藏住形迹,一个个对着飞在半空中的我怒目瞪视,却不敢攻击,攻击了也没有用。
第一我先用封魔法杖念出封印之咒。
当初在圣龙王神殿时。那封魔咒就是自个儿瞎编的,当年失去魔法效果地金豆子,也是在无意中起作用的,所以,我已经想明白了,这封魔咒是我爱怎么编就怎么编。
“天地间地圣灵、祝福、守护、精灵、与元素五种永恒力量啊,请遵从此法杖的主人之号令,回归力量聚集的最初,元素封印!精灵封印!祝福封印!守护封印!圣灵封印!魔法封锁!”
果然。当我随便说了两句话,封魔法杖闪过一阵熟悉的魔法波动,覆盖的范围虽然不广。但是,在这片广场上。法杖上金手所指之处。非高级魔法师还真使不出点魔法来。即使是**师级别以上地,聚集魔法元素似乎也缓慢了许多。封魔法杖一出,果然啊,本穿越女主就可以横行大陆了!
“封魔法杖现世了…”“咒语不能聚集魔法力量。言灵验了…”“魔王即将重临大陆…”“最后的时刻,五族的末日!”“杀死她!阻止预言…
切,我这么心地善良天真可爱的美少女也是魔王的话,你们是啥?污蔑穿越女主,非把你们一个个都咔嚓罗!
当我试验成功后,那只没
的麻雀怪叫一声,扑通掉到地上去,差点没被那些
跑的人活活踩死。
你个该死的变态的猪头!为什么?啊…为什么你会知道封魔咒?
它一开口,我很干脆地再给它一拳,打飞它:这只破鸟,满身都是隐藏起来地秘密,还骗我说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用封魔法杖,现在不方便教训它,等我出了风之,非要它好好认识一下谁才是主人!
封魔法杖封印的对象,经试验证明,对持有者无效。所以,在我层出不穷的各系魔法炸弹攻击下,非魔导士级别地纯法师只能东躲西藏,而高级骑士们则张开或紫或金或白金色的斗气波,勉勉强强才能抵抗一下。
可是,我地第二个无差别无视防御攻击就是俺家地右拳。
如果我只会站在地上,出拳,说不定没两三下,就被地上那些高手给捆住拿下,当个不能动弹的人质,可惜,本人不仅用上几次空间魔法,而且呢,还冒出了一对翅膀,一对形若白金色地透明翅膀而已,它有一个非常动听的名字:光辉之翼,光系魔法的终级辅助战斗魔法技能之一。
天晓得,刚开始的时候,我自己也被吓了一大跳。我可是正统的人族,长翅膀那岂不是变成了怪物?
光辉之洗礼啦,笨得没谱了!那只大精灵不是说你半只脚踏进了神祗行列,光属
的本体,有对圣光之翼有什么奇怪的!魔法豁免了还不开窍!笨死了,愣什么愣,笨蛋猪头,还不快点打!
很好,破鸟,你又多了一项罪名!明明知道你主人我的实力,故意隐瞒不说,不知安的是哪门子心,居心叵测的贼鸟,果然,提防着是正确的!
就这样,我左手扔魔法炸弹,轻轻松松就搞定一群弱不
风的法师;右手挥拳,随便就能打飞一个曾经的高手…我终于扬眉吐气了!这就是实力!
高高在上任意欺负人的感觉真是
啊。
当然,在高空中,成为远攻者的靶子是稀松平常的事。
在我扔魔法炸弹扔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嗖嗖嗖数声,金色的魔晶石箭带着巨大的力量,飞到我的旁边,我超敏锐的感觉神经,加有效的空间瞬移,带着我瞬间从危险中
离。我停在空中,回身看了一下那个让我不得不躲避的包围圈,数十
晶石箭,倒竖悬浮在空中,就像那天水悦堂妹的空气跟踪弹一样,箭瞄准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在我的四周张开结界,受地面上的
手控制,一旦引爆,轻则让我耳朵失聪眼睛失明头痛吐血,重则把我从半空中爆落,不死也得去层皮。
这怎么看怎么都觉得
损的毒招,一定跟水悦那女人有关!
探头往下看,瞧我的直觉多么得准:红梅。洛法指挥着军队里那帮爱慕者,寒意深深的弓箭直指我,而,水悦堂妹抱着那把万年不变的竖琴,正准备开唱——音乐系的魔法,不在封印范围之列。
完全的封魔法杖,还差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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