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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在爱情背面的幸福碎片
 我喜欢听音乐,尤其是在嘈杂的人群中。音乐将所有的纷统统摒除。王菲,朴树,孙燕姿,蔡健雅。一张一张,温暖我的灵魂。仿若置身于阴暗的丛林。周围,是为止的凶险和死亡,唯有身边微弱燃烧的火焰,方能带给我安全感。让我不怕孤独,忘记眼前所有的困境。点燃火焰,点燃希望,等待黎明。

 爱,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的事情。我爱你,这是我心甘情愿的。

 曾经幻想过许多许多与你再次相遇的场面。在幽静的公园,在纷的超市,在嘈杂的车站,在饭香弥漫的饭店,抑或是,在熙来攘往的马路边。我的手该放在哪里,我该怎样微笑才会好看。是假装未看见你,径直的从你身边走过,等待你回头唤我,媚,是你吗?还是径直的走到你的面前,微笑地和你打招呼,嗨,邴,好久不见。

 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幻想。我等待奇迹出现。等了5年,依旧在等待。C市并不大,在那天之前,我可以轻易得从混乱的人群中找到你的身影。但自从那天之后,你我却从未在见面。连偶遇都不曾发生过。我抱着满手的幸福碎片,一连茫然。

 几天前,在百盛买东西。我站在从二楼到三楼的电梯上,往下望。透过宽大透明的玻璃窗,看到一个与你相像的背影。仅仅是一个背影,却已经是悸动不已。冲破人群,向熟悉的背影追去。不停地跑。不停地追逐,去追逐那辆单车。一条马路一条马路的追,知道筋疲力尽。眼睁睁看着背影渐行渐远,离开我的视线。终于站立不住。蹲在马路边的树荫下放声哭泣。像个迷路的孩子,找不到归家的路。那一刻,我才发现,对你的爱,随着时间的推移,竟越发浓烈。早已深入骨髓。

 Youandyoucanthrillmyhesrtwithlove。

 你是这样英俊的男子。邴,你知道吗?第一次与你见面,是在高二文理分班后的新班级。周遭全是陌生的面孔,或放肆地笑,或木然地看书。或讨好般的客套。或勤劳的打扫卫生。唯有你,一个人孤独的坐在纷嘈杂的陌生面孔中。一脸的寂寞。乌黑柔软的细碎长发在眼前。我看不到你的眼睛,是不是璀璨如星。我闻到一股危险的味道。我的心,就此沦陷。

 那一天,你穿烟灰色宽大T恤,黑色麻布子,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以一种拒绝的姿势,安静的听CD。脸上,没有一丝表情,是那样的让人心疼。你是我十八年来唯一想要用尽心力去疼去爱去安慰的男子。我塔进教室的那一刻,你坐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与世隔绝。我只想将你拥在怀里,告诉你,你并不孤单,你有我,我一直一直,都在你身边。但是这句话,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提起勇气说出口。在你面前,我不再是那个大大咧咧不知所谓的程暧昧。

 自小,我就是个单纯快乐的孩子。有父母的宠爱,朋友的关心,老师的关注。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做失去勇气。我甚至曾经在毫无准备的仓促之下,走到台前,微笑地作得奖感言。而初见你的那一刻,我竟然丧失了所有的勇气,甚至不敢走到你的面前向你打招呼,嗨,你在听哪个歌手的CD?

 后来才知道,是死亡摇滚。我不明白,如此干净阳光的你,怎会独独喜欢这样绝望的叫嚣,有为何,在你听如此放肆而绝望的音乐时,你怎么会这样的平静。没有一丝兴奋,没有一丝的恐惧。甚至,没有一丝的脸部变化。你只是这样安静地听着,双眼望着窗外。窗外是明媚灿烂的阳光,天空是毫无前例的湛蓝。我不怀疑,你是天生的忧郁,抑或是曾受过巨大的创伤。

 那时,我唯一可以确定的事情,就是这个忧郁寂寞的男子,已经住在我的心里,深蒂固。

 呵。原来,爱上一个人,真的只需要一秒钟的时间。但忘记你,忘记我们的曾经,竟然耗费了我整个青春年华,甚至整个生命。无数个思念成疾的夜里,寂寞无助地躺在冰冷的上,蜷起身体,回忆曾经发生过的林林总总。冗长的眼泪,肆无忌惮地。抬起头来看到镜子里的我,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光泽。唯有默数自己的伤悲。

 爱的方向找不到,我在你心中还剩多少。我的眼泪不重要,只要你记得回来就好。外面世界吵又闹,你要小心照顾自己好。没有了我牵手和拥抱,你要千万保重,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一遍一遍的呢喃,这三个小女生,怎么会唱得我泪满面。

 邴,我点燃了一盏灯,为你照亮回家的路,二十四小时精心照顾。让你抬起头,就可以看到我等候的身影。这盏灯,已经燃烧了5年,为何,你还没有找到回家的方向?为何你还不回来?

 渐渐地,和你络起来,是通过宋哲明的关系。他是你的同桌,是你这个班里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一个朋友。他和你,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男子。他爱笑,笑容灿烂,并且温暖。如同头顶上那明晃晃的大太阳。刺猬头,长长的头发竖立。摸上去,竟然扎手。他喜欢穿明亮色彩的衣服。T恤五彩斑斓。站在人群中,一眼便可以认出。那长长竖立的长发,坚棱有角的脸廓,修长的体形,以及一身的五彩衣服,本就是他独有的标志。而你不同。你是那样忧郁的一个男子。终将耳机在耳朵里,不理会任何人。你不爱笑,长时间的沉默。穿暗系的衣服。细碎的长发在眼前,将你漆黑明亮的眼睛掩埋。若哲明是天使,你便是撒旦,将我惑。

 笑容灿烂五彩斑斓的宋哲明,和冷漠干净苍白的邴溪年,竟然成为最最要好的朋友。

 排座位的时候,哲明选择坐在我的后面,而你是他的同桌。我暗自庆幸。因为这样,我不必回头,只需侧过脸,便可以看到你。将眼睛掩在刘海下面得你,无论是上课还是课间,都着耳机听CD。唯有在哲明拍着你肩膀聊天时,你才会关掉CD,摘下耳机,侧过头去听他说话。淡淡的微笑,竟然温暖我整个心房。那时我第一次,看到你的笑容。

 在若干年之后,回想起你的微笑,心,依旧会不由自主怦怦地跳。这个我第一眼便爱上的男子。哲明拉着我的手站在你面前说,溪年,来来。看看我刚认识的妹妹。程暧昧。然后你抬起头来看我。眼睛漆黑透澈,是夏夜里静谧的湖水。你说,小媚,你听CD吗?脸上是淡淡的笑容,似展示自己最最珍贵的宝贝。我接过你手上的耳机,进耳朵。叫嚣地声音在我耳边回旋。我皱皱眉头,看到你脸上的涟漪。你说,这种音乐,不是你们这种好孩子听的。哲明从我耳朵上取下耳机,复又进你的耳朵。他说,妹子,别管他了。走了。我们打篮球去。帮我拿衣服。我抱着他的衣服向门口走去。走到门口时,回头看你。你依旧一脸平静地听着那些我听不懂的绝望。于是暗下决心。央着妈妈买了CD,从哲明那里借来摇滚,上耳机一张一张的听。

 那时的我们,是那样的年轻。任地爱着自己应该去爱的人。不要平凡,只求爱地轰轰烈烈。总以为永远都会停留在孩童时代。永远都不会长大。没有烦恼,没有忧伤,单纯地寻找快乐。

 青春,明媚如阳光。而忧伤,则如同阳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无论青春如何灿烂耀眼,忧伤都无动于衷,独自站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一丝表情。

 认识你和哲明之后,我有了许多许多的第一次。第一次上课不听课,第一次听摇滚,第一次让男孩子骑单车载我,第一次逃课出去玩。我疯狂地爱着这些第一次,随后,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然后是无数次。在高中大学的日子里,我将骨子里桀骜的一面,真实地摆放在你们的面前。

 第一次逃课,是在认识一个星期后的晚自习。我坐在哲明的单车上放肆地笑。听风抚过脸颊地声音。我侧过头在我身边骑车的你,你也侧过头来看我。你的头发凌乱地张扬着。你的眼睛,是夏夜里明亮闪烁的星星,一瞬间,坠入我的心房。

 哲明买了啤酒和烟。我们躺在公园幽静的草地上。周围满是青草泥土的芳香,扑鼻而来。那个寂静的夜里,你和哲明,不停地抽烟,不停地喝酒。你拍打着哲明的肩膀说,哲明,你是我的兄弟。亲兄弟。来,我们干杯。你们完全忽略我的存在。我唯有在一旁,暗自担心。你们喝完之后便躺在草地上,沉默。你在我的右边,哲明在我的左边。你们,是我这辈子最最珍爱的男人。一个,在六年后,成为我的丈夫。而你,却从此消失无踪。  M.ShaNz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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