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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一七章 第十八条军规
 秦雷肃然还礼,沉声道:“入列。”杨文宇高声应下,跑步到了值星官的右手边站定。

 秦雷大步走到队伍正中央,霍得转身面对数万将士,背后便是拔的京山、雄伟的京山要。但无论多高耸的山脉,多宏伟的建筑,也只能做他身后陪衬的背景而已。

 在高山雄城的映衬下,他的身姿越发显得高大拔,气势也越发人。凌厉的目光扫过全场,有若利箭一般。让每个人都感觉正被王爷子,不由一个个昂首,唯恐被他看轻了。

 满意的点下头,秦雷舌绽雷般的开了口:“孩儿们!你们的大当家又回来了!”一声匪气十足的开场白,让众人精神一振,那些去岁就在营中的老兵,马上找回了当的感觉,仿佛那位平时爱兵如子、训练时冷面无情的带头大哥根本没有离去那么久,而是一直在军营里陪伴他们一般。

 “看到我你们高兴吗?”秦雷双手高高举起,仿佛捧着一个大水缸般的问道。

 “哈!哈!哈!”兵士们声嘶力竭的大叫三声,他们的狮王归来。即使那些今年新加入的兵士,也同样使出全身的力气呐喊起来…没办法,秦雷给他们的第一印象,实在是太了。

 无关乎身份、无关乎地位,单单是向心中的偶像致敬。

 这场上几乎超过七成的人,都亲眼目睹了三月十一那天,在十几万军阵前,伴着二十一响隆隆炮声,这位爷如天神下凡一般。马上将军界第一大佬---李太尉的嚣张气焰打消下去。

 紧接着与其针锋相对、毫不相让,引导着皇家一系的军,在气势上完全倒了对方。当然更令人叫绝的还是那销魂一击。

 当时秦雷地动作实在是太销魂了,以至于过去这些天了,当时他从马背上扯动大氅、一跃而起,鬼魅般的避开李太尉的攻击,只一招便将所谓的大秦第一勇士制于马上。若不是手下留情,老太尉说不定还能追上文丞相,黄泉路上做个伴呢。

 军中素来崇拜英雄。而秦雷那天的表现,无论从哪个脚趾头说起,都实打实的称得上英雄盖世。所以得到全军震天的欢呼也是顺理成章的。

 接连喊了十几声,兵士们才发完心中的喜悦之情,双方地距离也一下子拉近了许多。伸出小指掏掏耳朵,秦雷朗声笑道:“这家伙。把耳膜都震下来了。”兵士们一阵欢笑,便听王爷继续道:“看到我你们意外吗?”

 “不意外…”“意外…”这下没法整齐划一了,反正说什么的都有。

 秦雷嘴角微微上翘,笑笑道:“不管你们意不意外,反正老子很意外。”在兵士们不解的目光中,秦雷继续道:“因为按计划,孤王应该下月初,才返回京山营,”说着眨眨眼道:“你们也该知道,老子宰了文彦博。又削了李太尉那老东西,京里着实不太平,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呢。”

 当兵的除了穿衣吃饭之外,图的不就是个快意吗?天下还有比跟着天王老子…都敢戳一戳的王爷更快意地事儿吗?没有了。所以兵士们目不转睛的子着王爷,炙热的眼神都快把他烤化了。

 秦雷却没有得意。而是板起面孔,沉声道:“但是,孤为什么抛下京里那么重要的事务,跑到这京山城来了呢?难道陪你们这群傻大兵玩,比坐镇京师更重要吗?”

 “对!”这次的回答倒是十分的整齐。

 可秦雷却毫不领情,声道:“对个!训练你们这群大头兵还有什么难度吗?这里有杨统领、皇甫统领、沈统领,他们各个都能胜任,孤王大可以在京里安安稳稳待着,省得闻你们的汗臭味。”

 兵士们被说懵了,心道:那到底为什么呢?

 “那到底为什么?”秦雷替他们问了。狠狠一扯背上的披风,大声道:“因为我成宿成宿的睡不着觉啊,只要一闭眼,便能看见三月十一那天,别人瞟我们京山军的眼神…是那么地不屑。只要一静下来,孤的耳朵便能听到那别人嘲笑我们京山军的话语。是那么刺耳。”

 秦雷的歇斯底里。迅速将满场官兵带回那天所遭受的白眼和嘲讽之中,所有人地眼眶都红了。呼吸也重起来,仿佛三万头愤怒的公牛…死死盯着王爷手中那块红布…仿佛与它有切齿仇恨一般。

 “他们说我们是杂牌军、滥竽充数、不配与他们站在一起,我们是大秦军队有史以来最大的笑话!”说着把那扯下来的披风擎在手里,使劲晃动,近乎咆哮喊道:“辱啊!奇大辱啊!孤王前生今世,都没有受过此等奇大辱!怎么办呐!”

 “雪!雪!雪!”在杨文宇等人的带领下,兵士们把声音从肺叶中直接喊出来,那恐怖的声响,震得山间飞鸟渡、甚至有细小的碎石扑扑簌簌下来。

 将那猩红的披风狠狠掷到地上,又狠狠跺了几脚,这才昂首暴喝道:“反侮辱我的,我将百倍侮辱!反践踏我的,我将反复践踏!反伤害我地,我将斩尽杀绝!”

 “反侮辱我的,我将百倍侮辱!反践踏我的,我将反复践踏!反伤害我的,我将斩尽杀绝!”三万将士跟着狂吼道。

 “对,我们一定要报仇,让所有轻蔑我们的人臣服!让他们知道,谁才是天下第一强军!”

 “让所有轻蔑我们的人臣服!”狂热地将士如同熊熊燃烧地火焰一般,足以将一切懦弱、自私、懒惰、贪婪化为灰烬,剩下的便是最纯粹地斗志。“让他们知道,我们才是天下第一强

 与天公试比高,数风人物还看今朝。在秦雷浑然天成的引到下。兵士们的怒气悉数转为豪气,那种蓬昂扬的尽头,让素以冷静著称的杨文宇也无法按捺住内心的激动。

 他直觉自己心中有一层叫做无奈的茧在片片破碎,而一种叫做斗志的七彩光芒,却透过无数的隙放出来,将他地心房照耀的无比敞亮。在这一刻,最后一丝对现实的无奈化为乌有,取而代之的,是改变一切的万丈豪情。

 感受着场中不断攀升的热度。秦雷暗暗点头,心道:看来不是完全没有希望赢啊。便高高举起拳头,引得众将士地目光齐齐过来。

 秦雷这才面色一肃,一指身后高耸的京山,沉声道:“如果说,我们的目标比京山还要高。那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比孤的膝盖还要低。比起那些侮辱我们的家伙,我们成帘间短、没有辉煌的历史、没有战斗的经验、甚至连个响亮的名字都没有。我们拿什么去雪?我们能雪吗?”

 双目炯炯的视将士们,秦雷向前踏一步问道:“如果连那八个对手都无法跨越,我们怎么完成天下第一军地愿望?要知道,与齐国的百胜军相比,我们的军,哪一支都甘拜下风。”

 若是一开始他便说这话,兵士们一准儿就蔫了。但现在,他们前所未有的斗志昂扬。仿佛骄傲的雄一般,那容得任何人地挑衅…也就是秦雷说这话,若是别人,恐怕马上就要被将士们一人一口吐沫淹死了。

 饶是如此,他们仍然倔强的望着秦雷。不相信自己完全没有机会。

 秦雷非但没有怪罪他们,反而大加褒赏起这种倔强来:“对,这就是我们的第十八条军规,京山军的将士,永远高昂起你的头颅!”

 兵士们的后背得更直了,双手紧紧贴着线,眼睛瞪得如统领一般,直直的望向前方,竟是从没有过的容姿英,整个队伍的气质竟然提高了一截。

 秦雷的嘴角浮现一丝坚毅地笑。沉声道:“你们相信我吗?”

 “相信!”到了现在,将士们的意志已经完全统一起来…以王爷的意志为京山军的意志,以京山军的意志,为所有人的意志。

 “很好!只要你们能跟上我地步伐、完成我布置地任务!”秦雷沙哑着嗓子大喝一声,刷的间宝剑,斜斜指向天空道:“孤在这里向苍天保证。会带领你们踏平一切。成为神州大地不朽地传说!”

 “哈!哈!哈!哈哈…”兵士们已经无法用语言表达心中涌起的巨,只有用最简单、最原始的吼声。来证明对狮王的服从与信任!

 炉中的锻铁已经烧的通红,趁热打铁才能铸就成功。秦雷反手将宝剑收入翘中,嘶哑着嗓子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就让我们迈出踏向传奇的第一步,三十里武装越野,所有不能跑完全程者,便是掉队者,孤王不会等你的。”说着一挥手道:“去吧,孤王与你们一道。”说完便当先一个跑出了营寨。

 杨文宇、皇甫战文和沈青见状,毫不犹豫的跟了出去,接下来是石勇他们这些副统领级的,而后伯赏赛等营正营副们也跟了出去。

 按照大秦军队的旧习,其实他们这些军官是可以免除训练的,只需要站在凉的地方喝喝茶便可以。因为去岁主要是训练新兵。而对于七拼八凑而成的军官团,主要采取理论学习为主…用比较糙的话说,就是先洗洗脑,别一上来就往死练,把辛辛苦苦、巧取豪夺而来的军官都吓怕了,那可就亏大了。

 按计划,秦雷打算在开返营后,亲自练军官团,相信通过列席王府年会,看到王府的实力、抱负和前景后,就是用鞭子撵,那些有志向有理想的军官,也是不会走的。

 但新年前后,京里风云突变,在某些老家伙的伸手搅动下。形式一下子变得紧张百倍,矛盾冲突愈演愈烈,随时都有爆发的可能。

 在那种情况下,秦雷不得不坐镇京都,分身乏术之下,只能让杨文宇等人先按照大纲训练士兵。至于军官么…秦雷从来不相信什么自觉,他只相信强权、榜样和惯性。

 今他便完美地体现了前两样,首先用无与伦比的霸气,慑服了全体将士。然后以身作则,无声的对军官们提出了要求…老子都撒丫子跑了,你们就看着办吧…如果活腻了的话。

 所以军官们无论官阶兵种,都毫不犹豫的跟着跑了出去。见到长官们如此卖力,兵士们自然没有理由偷懒,紧紧跟在后面。出了营寨。浩浩奔行于京山山路上。

 他们的步伐是如此的坚定、眼神是如此的执着,仿佛每跑出一里,与理想的距离便会缩短一步似得。站在山顶地乐布衣依然一袭白衣,在山风中飘飘仙,愈发不像凡夫俗子。此刻,他正低头俯视着京山之下。

 从山顶上望下,便能看到一条蜿蜒的长龙,沿着京山山道似缓实快的前行,那便是京山军。

 良久,乐布衣才收回凝视的目光。盘腿坐下,自言自语的支颐道:“世必由他结束啊…”一般来讲,十分讲究生活质量的乐布衣,是不会起这么早地,但京山军的鬼哭狼嚎实在让人无法安睡…虽然每都有些嚎叫。但与今比起来,只能算是蚊子哼哼罢了。

 就算是睡神陈抟老祖,也得被吵得翻来覆去。乐布衣自认为没有那么能睡,只好爬起来,穿衣出去听听,到底发生了什么。

 便看到了秦雨田训话那段,结果就连道心稳固的乐布衣,也不能按捺住内心的激动,须得一气爬上山顶,嗷嗷嗷的连嚎十几声。才能舒缓下高亢的情绪。

 他不得不承认,论蛊惑人心,引导思想,天下无人能出秦雨田之右…即使他乐布衣也不行。

 坐在石头上想了半天,他细细回想起这半年…这半年其实是他对秦雷的考察期。按照原先设想,如果秦雷不能让他满意。他便飘然离去。绝不带走一片云彩。

 但不知不觉中,他便被这位年轻的王爷深深吸引住。这个年轻人身上无时无刻不散发出强烈的自信、机智、勇武、坚强,以及无比的责任心和战略眼光。这一切地一切,都让乐布衣心旷神怡,不由自主的便开始为他出谋划策、甚至直接出生入死。

 当然,更重要的是因为…士为知己者死…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捋顺纷的思绪,乐布衣不哑然失笑,其实自己早已全心全意的为他效力,却还要在这儿假模假样地寻思是否要彻底投效,不是自欺欺人又是什么?

 “好吧,为了补偿我的三心二意,就给你一份最需要的礼物把。”看一眼跑在队首的小黑点,乐布衣起身轻笑道:“十年磨一剑,霜刃未吃。今把试君,谁为不平事?”说着变戏法似得从袖中掏出一只小鸽子,微微笑道:“去吧,小家伙,把那些大家伙都找来吧。”

 说完松开手,那鸽子便扑扑楞楞的飞上天空,在乐布衣头上拉了一泡鸟粪之后,这才辨明了方向,向着东南方飞去。

 “死鸟,别让我再见到你,不然非炖了你不成。”乐布衣一边擦着头发上的鸟粪,一边反思道:“看来养鸽子的都应该戴个帽子才对。说完便飞快的下山,还有很重的任务在等着他呢。  m.SHaNZ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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