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卖身光荣?
笔者发表了短篇小说:“猛追富婆”后,有读者写评论道:“为金钱卖身的一个小丑而已。可悲!”
创作这篇小说的目的是:从实际的角度,描写男女之间的关系,以及在这种关系中真实的思想活动和行为。如果追求金钱而向对方献身是“卖身小丑”的话,那么如何看待几千年来,文学文艺界的
:不遗余力地讴歌为了追求姿
绝代的美女而疯狂的奉献自己的一切?不仅卖身为奴,而且还为她不要命;正如山道尔?裴多菲作诗说:“我愿意用生命去换取爱情”我国译成: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爱情”的核心是“一见钟情”以“姿
”定“终身”“一见钟情”实际上是说:“爱情”因“
”而生;为了“爱情”可以不要自己的人格,可劲讨好和迁就对方,甚至献出自个的一切,包括每个人仅有一次的生命。试问:这种行为是不是卖身?
国内外一直在颂扬这种因美
而出现的“卖身小丑”公认是伟大、崇高、神圣的行为,是不是在撒谎骗人?编造了数不清的故事和假象,
骗读者和观众,将青少年引向痛苦的深渊。
在本质上,为金钱或者地位卖身,同为美
卖身是一回事,没有谁高尚、谁就卑劣的区别。古今中外的文人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方式来掩盖男女之间关系的真相,用伟大“爱情”这块华光炫目的幕布遮挡大家的视线,使青少年被他们的虚假创作,爱情的虚拟世界洗脑后,而不能自拔,走向歧途,一辈子被“爱情”的苦果折磨。
还原男女关系的本来面貌,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对待和行动是人类自我拯救的关键。
拙文中,已经阐明了这个问题,不再重复。文章提出:“人类社会的概念和思想的混乱,往往是由于将人体的生理需要,即生理学的问题当成思想道德问题,纳入社会学和美学的范畴进行讨论和判决”“由于把‘
行为’、‘
’当成社会科学的问题来研讨,以致面目全非”“男女之所以要在一起,不是因为爱情,而是为了爱。爱对方的脸蛋,实现精神“
发
”;爱对方的躯体,进行“
体
发
。”也就是说,男女成年后,之所以要寻找异
,只是出于“
生理需要”的驱使,为了实现“
发
”其它都是附带的,或者可有可无的。
因此,只要不是强迫、威
,在双方愿意的情况下,为美
、金钱、地位等出现的男女结合或
易都可以,都不存在孰对孰不对,哪个高尚,哪个卑鄙的问题。任由人们自由的进行,还原大千世界中雌雄结合的原貌。在这里,不存在思想、道德、传统的问题,这些东西都是人类作茧自缚、庸人自扰,自找苦吃的无聊之举!
既然可以利用美
去征服和占有别人,为什么就不能采用金钱、地位去征服和占有别人?显然,没有理由认为利用“美
”就高尚、伟大,而使用“金钱”和“地位”就是
恶、下
和无
。关键是要“自愿”!只要坚持双方自愿,就可以进行和完成男女之间的
易。可见,在男女结合中,依靠“
”同依靠“钱”、“势”都是同等的,都是男女
易中的一种,最终实现“
发
”
当揭开“爱情”的耀眼幕布之后,****
地显示出:滚滚红尘中男女之间的结合都是为了实现各自的目的。当目的达成后,能否建立起“情”主要取决于二人是否合得来;在思想、追求、兴趣、脾气等上能否接近?通过相互忍让和迁就度
,建立起真正的友情。如果合不来,就会产生日积月累的矛盾,由“怨”而生“恨”;严重的就是希望对方早死,以求得到超脱!因异
的死亡而
出的眼泪,至少一半是在庆幸自己获得了新生!这就是文人文人墨客们喋喋不休弘扬的“爱情”的内幕。
天生不俊俏的男女,改变现状的方法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出“钱”或“势”以提高自己在同异****易中的筹码。不能采取出家人逃避现实的策略“
即是空”;在青烟木鱼声中,把希望寄托在去追求根本就不存在的“来生”;而应采取积极的人生哲学去抗争、去个人奋斗,积极创造男女
易的条件。如果您选择了放弃抗争,就不必怨天尤人;那就心安理得地通过“自
”来自我解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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