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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大战长墉 二
 


这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战,仅仅休息了一天的联军以最快的速度发动突袭,即使战斗力尚未恢复,然而面对强大的攻势,长墉军显得有些势单力薄,为了组织下一次反扑,他的兵力调动尚未完成,此时城中空虚,一时间来不及将布置在四处的兵力集中,兵贵神速,况且联军以破釜沉舟之心对待这次攻势,尽管汉西军拼命抵抗,然而明显后劲不足。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破云而出,长墉城上一片萧索,旌旗歪斜,浓烟滚滚,满翎箭的尸体挂在墙垛上,攀墙的云梯在空中着,吱呀吱呀地响着…

已是第四拨攻城,看眼下这个样子是经不住第五拨攻势了。

秦权一脸脏污,焦素义甲,上身只穿单衣,师兄那身儒衫上也被箭火烧出了几只大,几人正围着一段树桩子商议怎么布置第五拨攻势。

此时,城门上竖起一面虎旗。

“启禀大将军,赵启汉在城门上喊话,出言要找大将军!”传令兵单膝跪地。

围着树桩子的几人听罢此话,面面相觑。

“我跟你去!”焦素义心知秦权与赵启汉的关系,清楚他不可能拒绝这个邀约。

秦权摆手。

师兄在一旁却只字未语,只是略有所思地看着树桩子上的地图。

长墉城下,尸体堆积如山,旌旗四散,烟尘四起,一名士兵牵着一匹马,上面坐着秦权。

城楼上,一面虎旗招展,旗下立着一身戎装的赵启汉,只他一个人。

两人遥空对望,阳光撕裂铅浓云,在他们之间的空地上,发出刺眼的光芒,两人的身影如同浓重的水墨背景,深深的印在阳光背面。

“秦二弟,你我同殿十载有余,义虽不比当今天子,然,我等均是背井离乡、沦为棋子之辈,心有戚戚,我知你甚深,了你真心真意,今兄长我断首于这长墉城关,也算得其所,临行前,兄长有句话与二弟,‘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抱拳拱手。

秦权拱手还礼。

铅云翻滚,阳光转瞬即逝,天地间一片墨,大风起。

第五拨攻势终于发起,仅剩的汉西军用尽最后一丝力气顽强抵抗,诉说了这支百年来一直让北虏、游牧族望风逃窜的强悍军队的伟大传奇,他们死得其所,青史留名。

长墉军战到了最后一兵一卒,宣告了他们最后的传奇,伴着联军的欢呼,这些曾为大岳国抵御过强虏的悍兵们,终于走到了历史的尽头。

赵启汉的尸体就躺在城门的正中央,这个带着些神秘的男人,把名字留给了长墉这座城关,他的名字后面永远刻着长墉两个字,因为这座城,他的名字在青史上更加深刻,至于他汉西公子的身份,却随着历史的磨灭而沉积于无数的瓦砾之中。

他身旁还跪坐着一个女子,在一堆男人中间,这个女子显得很惹眼,青色的衣衫,简单的发式,左手握着赵启汉的右手,右手握着匕首,匕首口,匕首上的血滴到两人的手上,红的像无数朵梅花,她的脸上在笑,得意的笑。风一吹,她的发丝飞扬,脸上最后一颗泪珠在腮上划出一道弯曲的泪痕,直到干涸…

没人知道她是谁,因为知道的人都已躺在了她的周围。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给死去的人整理遗容了,还记得当年那个从城门上跃下的女子以及她的孩子,她们太坚强了,也太狠心了,拔下头上的发簪,替她绾好散落的头发。

秦权单膝跪地,帮赵启汉整理遗容“赵兄,小弟当年年轻气盛,摔了你那宝贝砚台,一直没能当面跟你道歉。”突然静默无语,转头看向一边,半刻才转回来“都是小弟的错,有来世,一定不会落下你。”因为赵启汉素来不理政事,在京城时往往被他们排除在外。

长墉一役,汉西守城军四千余人全部战死,联军伤亡近万,次开始据城修整。长墉周围的汉西军于三后赶至城下,连战五后,因粮草补给不足,退回汉西腹地,这一战重创汉西士气,连带使其内部的言和势力得势,汉西军不得不全线退回腹地,从而让联军不劳而获近十座城池,随着联军渐渐向其腹地纵深,汉西也逐渐失去主动。

四月下旬,汉南楚军在南方又重创汉西军,此后,尽管赵战西极力主战,然而机遇早失,已是无力回天。

本以为可以一鼓作气,打到上泽城,谁知联军内部矛盾连连,合伙的买卖果然不好做,利益分布不均引起了内讧,联军各自为政,俨然不能再共进退。

秦军因为势力不敌汉北、汉南,不得不吃下那块最小的肥,六月暑天,秦军班师回归,期间家中来信,班老将军已驾鹤西去,于是由焦素义领兵,我与秦权快马赶往边城方向。

途经汉东时,秦权突然栽下马,我这才发现他前些日子负得伤还没好,只好暂时让伏影带着书信先去边城安排班老将军的后世,同时让熊大山车马来,为了安全,我们暂时寄宿在一所农家。

他常年在外,每次回来都是身体康健,很少见他生病,如今见他伤病卧榻,心里难免有些担心。

想想这一年来他也不容易,连着几个月昼夜在战场上浴血,又接连是赵启汉、班老将军的丧事,加上伤口未愈合,怎能得住?

一连发了三天的烧,烧得直说胡话,一会儿“爹娘”的喊,一会儿喊我,再不就是叫越都的名字,还喊过皇帝,幸好他叫得是二哥,不然让屋主听到还不吓死,平凡百姓哪有敢把皇帝的称谓挂在嘴上的?

人常说世事无常,三年河东,三年河西,当年在罗望时,我受了重伤,他照顾我,如今还是在汉东,却是他受了重伤,我照顾他,如同轮回一般。

他卧的日子,我显得十分清闲,早晨起得很早,去屋后的小河里提一桶清水,替他擦脸,炉子上熬着葯汁,喂他吃过粥,喝过葯,清理好伤口,他便会睡去,而我则会搬一只小木凳,坐在葡萄藤下帮屋主的婆娘捻线。

头正中时,跟着屋主的婆娘忙里忙外,她教我刮鱼鳞,我教她做卷,难得我还能记得小时候的技艺,傍晚,帮他擦完澡,等着看满天星子,他很爱听我讲得那些乡野故事,那些故事是我幼时听陆苍山下尼姑庵里的师父讲得,可惜他总是听不到一半就昏昏睡。完全没有我幼时那么好奇,别人讲故事时,我从来没睡着过。

那三天过得很快,一眨眼已是第四的清晨,而他已经能起,人说傻瓜的身体恢复的才最快,不晓得能不能这么说他,他能起身就代表这种日子差不多过去了。

替他整理好衣领“一会儿跟于老爹、于大娘道谢时,架子放低一点。”他们这些贵族出生的人,出了娘胎就有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不提醒他,难免他不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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