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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提瑞斯法的魔力
 联盟历1190年——英雄王11岁

 “我成了英雄?”诺斯被惊呆了,喃喃的说道。

 依然躺在野草上的诺斯很清楚,自己这个英雄,是和提瑞斯法英雄截然不同的,如果将提瑞斯法英雄比做冰封王座Ⅲ里的士兵,那自己就是真正由祭坛召唤的英雄。

 传说中的英雄,而且是这个世界唯一具有英雄属和技能的英雄!

 可自己究竟继承了那个英雄的属呢?诺斯开始搜索起了前世的记忆,随着一个又一个记忆碎片的闪过,他想起了矮人族的山丘之王,因为风暴之锤是山丘之王的技能。

 诺斯又仔细看了看那个技能,发现晕眩效果从游戏中的5秒,降低到了0。5秒,而且随着目标的强大,更会酌减,仔细想了想,却也合理,毕竟如果有五秒的时间,再强大的敌人也会被他割下头颅了。

 现实不是游戏,再强大的英雄,如果被割下脑袋也会死翘翘,即便是拥有提瑞斯法魔力的英雄,也无法抗拒生命法则。

 刚得知自己成为英雄的时候,诺斯确实兴奋的无法自已,可随着时间和思考,心中的热情却逐渐的冷却了下来。

 即便是英雄,也是需要战斗技巧的,再强大的攻击,如果打不到敌人也是白搭,即便有钢铁般的防御,如果被大量敌人围杀,也会死亡,肢体如果被砍断,一样会成为残废!

 英雄一样是人,无非更强大了而已…

 诺斯忍着疼,用小刀在手臂上划了一道口子,发现自己肌变的坚硬了许多,鲜血只留出来一点,伤口便凝固结疤了,看了下自己的生命,则从700降低到了695,其后又做了些试验,发现自己目前就是个,英雄版的盾。

 不过,诺斯发现自己的技能,真的是好强大!

 风暴之锤发动的距离只有六米,当时他试验的目标是一只路过的野兔,心念一动,一把半透明的能量锤,便从他的右手上甩了出去,当场把兔子击毙。

 诺斯的魔法值也从225降低到了150…

 “还能使用两次!”诺斯默默的念叨着,可惜的是,兔子的生命估计太少,看不出晕眩的效果。

 诺斯走过去,拎起了那只兔子,发现从它身上,竟然看不见任何的伤口,不由得暗叹魔法力量的强大。

 忽然,诺斯看到自己的属里,突然出现了个经验条,显示着1/3000,难道是再杀三千只兔子,自己便能够升级了?

 诺斯突然打了个冷颤,仿佛看见三千只野兔,血红着眼睛,嚎叫着向自己冲了过来,将自己埋葬在兔子堆里…诺斯靠杀野兔升级的想法,瞬间便破灭了。

 不过,那二十四点力量,却是增加了诺斯不小的力气,即便背着四十多斤的猎物,才十一岁的诺斯也毫不吃力。

 回家的路上,诺斯更是惊喜的发现,自己皮肤变得很坚固,不再会被灌藤上的那些可恶的倒刺,刮出一道道口子。

 而美中不足的则是,生命和魔法都恢复的太慢了,估摸了下,每点力量恢复生命的速度,是1点/天,魔法稍微快点,每点智力1点/四小时,自己的十五点智力,用了二十个小时,才恢复完杀死兔子消耗的75点魔力。

 “没事,反正只要等将来级别高了,恢复速度自然就会快了。”诺斯自我安慰着。

 由于不再怕路上灌藤的倒刺,回返的速度自然也就上去了,在第二天傍晚,诺斯便回到了村口,远远的便能看见,那贪婪的穆纳斯兄弟。

 那兄弟俩人,是越来越胖了,圆滚滚就跟个球一样,闻名于附近的十里八乡,都二十出头的人了,却没有女人敢嫁给他们,据说是担心夜里被死。

 不过好在他们对女人的兴趣,远远比不过吃的兴趣,每当诺斯出门打猎,他们都计算着时间,到村口等着那不劳而获的猎物。

 “哥,前面的好像是诺斯!”穆奈斯的胃口,比他哥哥要大上一些。

 “诺斯?还真是他,快点过去,别让他溜掉了!”穆纳斯说完,便撑起肥胖的身子,从石礅子上站起来,一颤一颤的向着诺斯冲去。

 当然,他的目标是诺斯背着的猎物。

 穆纳斯兄弟和诺斯没有语言,冲过来后,完全是和往常一样,直接向那些猎物抓去。

 诺斯并没有反抗,还是和以前一样,任由对方将一半的猎物抢去,尽管他只需要一个风暴之锤技能,便可能秒杀掉对方,尽管他从心底憎恨着对方,可却没有这样做。

 杀一个人是很简单的,水掩土埋敲闷,都能做到,可杀完以后却是无尽的麻烦。

 当然,如果诺斯以英雄的身份,杀掉一个农民,没有任何人会去追究,不过他却不愿意暴自己的身份。

 如果贵族们知道自己的领地里,出现了一个英雄,第一个反应便是拉拢,可如果他们得不到,则会在英雄成长之前便毁灭掉。

 如果要问诺斯最仇恨的是什么,那绝对是贵族无疑,因为他们依仗着提瑞斯法的力量,奴役并剥削着所有的平民,最主要的是,诺斯母亲所有的不幸,都源自于贵族!

 所以,诺斯又如何会效忠贵族,并且为他们服务呢?

 猎物少了一半,背后的压力也轻多了,诺斯无奈的苦笑了下,很快便回到了家里。

 布玛正做着晚饭,看见诺斯推开院门,捕猎回来了,连忙又淘了一碗米,倒在了正烧着的米锅里。

 “妈,我这衣服又破了,回头帮忙补一下吧。”诺斯并不是懒得自己做,而是给母亲找些事情,这样她才不会因年幼的自己打猎而愧疚。

 只有这样,布玛才能找到些自己的价值,感觉到自己不是累赘,不是年幼的儿子的负担,主要还是她太善良了。

 在一年前,布玛甚至试图自杀,幸亏被诺斯及时发现,一问才知道,她觉得自己拖累了儿子,如果没有自己,儿子会过的更好。

 那次,母子俩人在一起哭了许久,从此以后,诺斯再也不会将里外活计全包,而是只负责打猎,默默的在背后关心着母亲。

 “诺斯,多吃点。”晚饭的时候,布玛不停的往诺斯的碗里夹着,而自己的碗里只是几跟青菜。

 其实诺斯打的猎物,即便是被抢走几乎一半,依然足够母子天天都有足够的吃,可农民是要上税的,土地税、人头税等苛捐杂税加到一起,是一笔庞大的开支,也只有这样,贵族们才能维持他们的奢华享受。

 这一切的罪恶,源自于提瑞斯法的魔力!

 即便诺斯拥有了类似,或者本身就是提瑞斯法的魔力,他依然发自心底的,深深的憎恶着它!

 诺斯并没有拒绝母亲的夹,因为这时她是快乐的,从她脸上洋溢的笑容,诺斯能清晰的看出来这种幸福,这是一种最伟大的母爱。

 对于这种爱,诺斯从没有过丝毫的质疑,他从出生后,便一直认为自己是最幸福的儿子。

 晚饭的幸福时光,过去的很快,当收拾妥当,又闲聊了会儿,漆黑的夜幕便降临了,村子里一家家的麦芽灯,也逐渐的熄灭了。

 “睡吧。”布玛搂着儿子,有些疲惫的说道,直到今天,依然还只有一张,主要也是因为屋子太小了。

 “妈,我有件事情要跟你说。”诺斯小声的说道,他觉得现在可以说了,如今已经是最夜深人静的时候,无需担心被人听见秘密。

 “什么事情?有什么我需要做的么?”布玛轻轻的说道。

 “我这次捕猎的时候,从植物中得到了个晶体,很可能便是木晶!”诺斯低着声音说道。

 “木晶!”布玛捂着自己的嘴叫道,她不敢相信,自己家竟然如此幸运,能得到如此贵重的宝物,在她看来,这就是最值钱的宝物了。

 诺斯没继续说,只是从内衣里掏出了那墨绿色的晶体,在月下一闪一闪的,动着神秘的魔力,并且散发出一层淡淡的绿辉的光韵。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就那么盯着它,诺斯也没想到,夜下的它竟然如此人,原本仅存的疑惑也瞬间消散了,即便它不是木晶,也是某种神秘的存在,至少它肯定值钱。

 “它是木晶,我看见过。”布玛激动地说着,不过她没有说从哪里看见的。

 因为,布玛是在新婚之夜,那个魔鬼般的领主脖子上看到的木晶,这是她心底的痛,永远不希望回忆起的记忆,更是不能和儿子说起的辱。

 “等我们将它卖了,有了钱,就能去雷因城申请平民的身份,这样我们便不再是农民,所需纳的赋税也会少很多,剩下的钱我们可以开个小店,其实即便不开店,也足够你一生的所需了。”诺斯充满希冀的说完,忽然又小心的说道“我想离开东风岛,去那遥远的大陆闯一番。”

 不过诺斯却暗自决定,如果母亲不允许自己离开,他就会放弃,正沉浸在幸福中的布玛听完,脸色变得有些不好,不过却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思考起来。

 虽然诺斯是布玛心灵的支柱,是她的全部,如果失去诺斯,甚至会让她崩溃,可她却没有思考这些,她在想,如果诺斯离开,去洛丹伦大陆闯,诺斯会不会得到幸福。

 “你确定了么?如果你已经下了决心,就去雏鹰展翅吧,我一直相信,你是不同的,不应该被这个岛屿束缚住,你只要记得,有一个母亲,在东风岛上一直向神灵为你祝福,这就足够了,我爱你,我的儿子。”

 布玛说完,轻轻的在诺斯的额头亲吻了下,就好像当年他出生时,自己为他施冠名礼的时候一样,不过这次却是提前的祝福诺斯的成年。

 “以雄鹿的名义,祝福你的成年,从此你将不再是孩子,你将拥有勇气和力量,你将用肩膀扛起责任,你将奔走在草原上,你将照耀在月神的光辉下,永远的幸福…”

 就在这个破漏的茅屋里,英雄王再次由自己的母亲,施以了成年礼…

 这个夜晚,布玛和诺斯都久久无法入睡,思考着太多太多的问题。

 诺斯思考了许久,逐渐的感觉到了疲劳,便先睡着了,同样在这个夜里,诺斯做了个梦,他梦见自己长大了,强壮而有力,手中举着一把如艺术品般精美的斧头,却疯狂的将穆纳斯兄弟剁成了酱…

 不过,虽然人们做着各种各样的梦,却很难记住它们,诺斯也是一样,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把那个梦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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